峄山镇推行“四议两公开三监督”制度
发布日期: 2014-05-14 05:15 信息来源:维护机构 浏览次数:

党的十八大指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作为基层党委如何保障广大群众的民主权利?今年以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峄山镇党委认真总结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借鉴,结合实际,大胆创新,在全镇村级推行了“四议两公开三监督”工作法。

四议两公开三监督”工作法是指: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按照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把决议结果和实施结果公开,由村务监督委员会、第一书记、镇纪委实施全程监督。“四议两公开三监督”所涉及村级重大事项主要包括村集体资产发包租赁、固定资产购置和处置、集体土地征用、租赁和补偿款使用、各级支农惠农专项、扶贫、帮扶资金的使用、各项公益事业和建设承包租赁、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村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村级重大投资项目等。推行“四议两公开三监督”工作法,原则上要求每村每月至少运用一次,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增加运用次数,可一事一议,也可多项内容一次商议。同时,与村级“三个全覆盖”工作相结合,要求第一书记必须全程参与村级重大事务的监督,联户干部定期收集社情民意,做好群众工作,并及时反馈给村“两委”。

为保证工作顺利实施,该镇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的原则,选取了大二、崔桥等10个村作为试点村,对相关村“两委”成员进行了培训。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镇开展“四议两公开三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制了《实施细则》,抽调镇组织、纪检、民政等部门人员成立专门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推进。同时,建立党员联系群众、村民代表联系户、民主监督、档案管理等制度。把运用“四议两公开三监督”工作法纳入各管区、村、镇直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对工作法运用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的,及时给予通报表彰,对村“两委”不按程序盲目决策,造成失误的,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有关人员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四议两公开三监督”工作法以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为前提,以村党支部的领导为关键,以村民代表制度为基础,按照群众的意愿,对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开支,都在党支部摸清社情民意的基础上,进行充分论证、讨论,然后让群众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自己管,既有效降低了村级班子决策的盲目性,避免了“一言堂”,又消除了群众对村干部的猜疑。

 

文字报道:冯同祥

责任编辑:韩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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