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5611P/2018-03903 分        类 项目环评和验收
发布机构 邹城市环境保护局 成文日期 2018-10-12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环评拟审批公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10-12 发布日期:2018-10-12 信息来源:邹城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0月12日——2018年10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537-5296415

电子信箱:zchbjxzxk@163.com 

通讯地址:邹城市公园路邹城市环保局(273500)

序号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邹城市华格建材经销处家具加工项目

宁夏中蓝正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5万元,拟建于邹城市千泉街道峄山南路千泉装饰城内。本项目分两期建设,租赁现有车间,以外购马六甲板为主要原料,经下料、封边、雕刻、打孔、组装等工序,年产板式定制家具720套;以外购马六甲板和铝合金型材为主要原料,经下料、封边、雕刻、印刷、覆膜、型材切割钻孔、组装等工序,年产推拉门480套。

一、项目马六甲板下料、雕刻工序及铝合金型材切割、钻孔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1#)排放,同时及时清理沉降于车间地面的粉尘;封边、覆膜及印刷工序产生的VOCs,经UV光氧催化设备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1#)排放。

二、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千泉装饰城化粪池收集后,外运做农肥。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裁板锯、开料机等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废UV灯管、废油墨桶、废丝网、印刷机清洗废水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下脚料、布袋除尘器及地面清扫收集的粉尘、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2

山东爱睿家居有限公司年产500套定制家具加工项目

宁夏中蓝正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36万元,拟建于邹城市十里铺村村西北。本项目租赁现有车间,以外购单板为主要原料,经切割、封边、涂胶、打孔、组装等工序,年产定制家具500套.

一、项目切割、打孔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1#)排放,同时及时清理沉降于车间地面的木屑粉尘;涂胶工序产生的VOCs经UV光氧催化设备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1#)排放。

二、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外运做农肥。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切割机、封边机等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经危废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合格品、下脚料,布袋除尘器及地面清扫收集的木屑粉尘、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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