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8月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18年9月27日,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整改工作责任
市民政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把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努力通过巡察整改落实,推动全市民政系统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促进全市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目前,巡察反馈的6大方面的23条问题,已全部完成问题整改销号。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9月27日巡察反馈会后,局党委立即召开党委班子成员会议,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局党委认为,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严肃中肯地指出了民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整改意见,为市民政局党委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出了努力方向。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委高度重视,完全接受。10月11日,召开市民政局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摆突出问题,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以“从严整改、标本兼治、务求实效”为整改原则,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加大纠错改错力度,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委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市民政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6次党委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委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局党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工作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步骤、整改内容和整改要求。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确定了23项整改任务、研究制定30条整改措施,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局党委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时间节点,推进整改措施,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对不能立即解决的,成立专门班子,完善工作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加大督导调度,持续推进落实。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坚持快见效与管长远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整改以来,制定出台规章制度6项,修订完善10项,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做到既治标又治本,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
1、议事规则不规范,党政不分。
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共邹城市委议事规则》、《邹城市人民政府议事规则》,由局党委书记、局长负总责,局党委办公室牵头整改,局党委班子研究制定出台了《中共邹城市民政局委员会议事规则》,实现即知即改、长期坚持,坚决杜绝党政不分行为,厘清党委与行政议事权责边界,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和党务工作,开党委会不研究政务,开行政会不研究党务,确保了整改到位。
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
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问题摆进去,深入剖析,引以为戒。制定出台《中共邹城市民政局委员会议事规则》《邹城市民政局局长办公议事规则》,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委决策前广泛调研、征求意见,不成熟不提交会议研究,会议研究不一致不通过,推进党委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党委会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严格民主决策程序,实行了党政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确保了民主集中制执行到位。
3、缺少担当精神履职不力。
不折不扣地贯彻民政事业发展新思路和上级决策部署,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和殡葬执法宣传工作的通知》,积极推进殡葬领域改革,抓好移风易俗工作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一是持续加大殡葬执法宣传力度,在昌平山林区显要位置设立了永久式宣传警示牌,组织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对昌平山实行全方位、全天候监控,不给违法分子可乘之机,从源头上铲除非法买卖墓地行为。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督查室2018年8月17日《就朱山违法建墓出售和乱买乱葬行为问题报告的建议批复》,与钢山街道等相关部门联合做好了朱山范围内的移风易俗、倡树新风工作宣传、加大查处力度,并全力做好了山体的绿化、管护,从源头上防控了建设豪华家族大墓行为。三是大力推行文明节俭婚丧模式,通过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活动宣传、典型宣传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方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配合相关单位,指导全市各村居红白理事会加强规范化建设,使红白理事会切实成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窗口”,打造了一支“倡、服、办、监”的便民利民服务队伍。
4、精准扶贫工作重视不够。
高度重视扶贫攻坚工作,带着感情做好了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制定出台了《邹城市关于完善城乡低保对象三级评审制度和常年长期公示制度的通知》(邹政办字〔2018〕32号),并严格执行到位,在全市广泛推行了城乡低保对象市镇村三级全员长期公示、新申请低保者镇街党委会议研究两项制度,将审批权关进了制度的“笼子”,在全市全面建立起了扶贫对象救助标准有升有降、保障对象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全市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依托镇街民政窗口,认真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各项救助制度,做到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及时,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5、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
坚持终身学习理念,局党委班子及科级干部、中层干部带头学习。一是进一步坚持好每周一的机关学习制度,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和民政工作实际,开展学习交流讨论,撰写党员学习笔记。充分利用“灯塔-党建在线”平台,通过观看党员教育视频,学习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最新理论政策成果,确保学以致用。二是对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查摆问题雷同的人员,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党员干部要提高认识,多从思想上、作风上、政治上查找自身问题,认真剖析自己,并扎实做好整改。
6、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是建立健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中心组学习会议,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认真撰写学习笔记,评选优秀学习笔记,并组织巡回学习。二是完善《中共邹城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成立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局属各事业单位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构,各党支部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党支部书记,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评议,纳入年终绩效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7、抓党建工作主责意识不强。
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局党委制定出台《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十条标准”工作手册》向各党支部下发,逐步层层抓好落实。一是邀请市委组织部领导专题指导党建工作,对局属各支部班子成员、各党小组长进行党务培训。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发展党员流程、规范党组织记录簿记录等党建业务。三是树立一线标杆,重点培育军休所党支部示范点建设,按照示范党支部建设标准,全方位整合提炼。召开第四季度创建党建规范化建设支部现场观摩会及全年党建工作总结会,交流经验,提升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水平和能力。四是加强党建档案管理,健全档案管理责任制,落实专人负责,全面建立党员档案管理的长效机制。年末,各支部将整理完毕的档案及相关资料,按照检查内容分类建档,做到统一制作标识封面、统一编写目录、统一装档,上报至局党委。通过层层规范、建章立志,全面建立抓好党建的长效机制。
8、党内组织生活不正常不严肃。
严格按照基层党组织生活十条标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委班子成员全程参与分管事业单位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紧密联系自身思想、学习、工作实际对照检查,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并建立长效机制。
9、表决重要事项程序不严格。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党代表推选、确定发展对象、给予机关人员党纪处分等表决事项均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充分保障党员的表决权、监督权,并向局党委及时书面报告大会情况,做好会议记录和材料整理归档工作,确保长期坚持,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10、中层干部交流轮岗缓慢。
制定出台《邹城市民政局2018年全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继续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按上级机构改革的要求,局党委适时研究人事调整方案,加大部门正副职轮岗交流力度,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激发机关内部活力。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11、乱发津贴补贴。
12、超标准发放绩效工资。
13、以发放绩效工资名义发放补贴。
目前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超标准发放的绩效工资、以发放绩效工资名义发放补贴等退缴款已全部收缴,并上交国库。12月3日市民政局党委印发了《关于对乱发津贴补贴等问题的通报》(邹民党〔2018〕34号),对涉及人员在全局进行了通报批评处理,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同时,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委实施办法,除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外,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严肃查理。
14、工作流于形式,重痕迹轻实效。
严格落实上级党委安排部署,按照“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要求,组织各党支部、各小组及全体党员开展“微型党课”等相关学习教育活动,在全系统各级党组织中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根据各支部特点,研究谋划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提炼党建品牌内涵,打造党建亮点品牌,推动单位党建工作上档次、上台阶。局党委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未按要求开展相关活动的党支部,约谈党支部书记,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5、文件制定不规范不严谨。
切实强化作风建设和纪律要求,认真落实局党委《公文起草校核签发制度》,严格按照公文起草、审阅、校对、签发、存档程序,实行公文签发单制度,明确专人制发审核材料,严把公文质量关,提高办事和机关服务效率。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16、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局党委严格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一是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与民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二是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形势,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日常检查、年底考核等方式,督促指导各党支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履行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三是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紧盯扶贫民生领域,重点查处救灾、救助、优抚、福利等民生资金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严肃处理在办理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的违纪行为,对违纪问题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
17、局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
一是督促局党委、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开展经常性党纪党规学习教育,牢固树立遵规守纪意识。二是进一步充实纪检干部队伍,严格落实“三转”,充实纪检监察室力量,严格纪检干部选人用人标准,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体系,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延伸监督触角,在管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同时,加强对局科室、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管人管钱管事的岗位和人群的监督,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四是加大问责力度,把责任落实到科室单位、落实到人,对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致使发生重大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做到有责必问、问必从严。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的问题
18、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
19、会计资料入账不及时。
20、账实不符。
对因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当事人已将所有的费用全额退还,并上缴国库。12月3日市民政局党委印发了《关于对乱发津贴补贴等问题的通报》(邹民党〔2018〕34号),对涉及人员在全局进行了通报批评处理,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下步建立执行财经制度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完善账务,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加强人员的专业培训,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同时,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规定》,规范费用报销管理,经办人员不得提供虚假报销凭证,财务审核人员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票据认真审核,发票要真实、合理、合规,否则坚决不予报销。
21、超标准收取火化费。
22、殡仪馆经营性收费未使用税务发票。
严格执行各级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建立财务监管的长效机制。一是结合全国自上而下开展的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题整治行动,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建章立制,经我市物价局审核,市殡仪馆所有收费项目公开上墙公示,严格执行审批标准收费。二是积极整改落实,2018年8月26日市殡仪馆已全部按照市物价局审核的收费标准收费,现已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待殡仪服务场所的场馆分离条件成熟、经营性殡葬服务推向市场化运营后,将严格按照物价局要求使用税务发票。
23、工程建设不规范手续不完善。
针对工程建设手续不规范完善的问题,下步工程建设将严格招标程序,规范各项手续,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拖欠租金积极收缴。社会福利中心项目。截至目前该项目综合楼已完成立项、规划、土地等手续,下步将按照建筑规范新标准对社会福利中心综合楼进行抗震专项鉴定,按照鉴定结果对综合楼进行抗震加固,达到抗震标准要求后对社会福利中心综合楼前期主体工程进行招投标,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确保手续完备,并积极投用、及早服务群众。“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一是积极与财政、审计等部门沟通协调,尽快完善手续。二是积极与施工方沟通协调,尽快完成任务。殡仪馆东城服务中心。城管执法部门给予了项目手续建设答复,鉴于该项目在服务群众、保障东城区殡仪服务方面的作用发挥,已以罚款形式处理完结,并提出规范完善建议。拖欠租金问题。拖欠租金已全额追回,并上缴国资。下步将严格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合理、节约、有效地使用国有资产,保证资产的完整和安全。
三、巩固整改成果,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总的来看,经过前一阶段努力,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开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政策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将民政各项审批权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党员干部“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全面转作风,全力促提升” 集中教育和全国民政系统自上而下开展的“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在全市民政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局面。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好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对派驻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全部工作确保做到主动配合、积极支持。
(三)立足实际,推动民政工作创新发展。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民政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落实,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加强民政基层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奉献爱心、忠诚干净、担当负责的民政系统干部队伍,推进新时期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7-5253577;邮政信箱:邹城市民政大街296号;电子邮箱:zcsmzj@ji.shandong.cn。
中共邹城市民政局委员会
2018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