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235149C/2018-15060 分        类 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6-04
文        号 邹政发〔2018〕9号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全市防汛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8-06-04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一、总体要求

今年防汛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新时代防灾减灾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坚持防汛抗旱并举,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抗大洪、救大灾,狠抓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积极实践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治水新理念,认真抓好各项度汛措施的落实,确保现状标准内水库不垮坝、河道不决口,确保重点工程、城市及主要交通干线的防洪安全,力保中小河流、小型水库安全度汛,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需求,努力满足生产、生态用水需要,最大限度的减轻水旱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充分认识面临的防汛形势

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近年来我国气候形势复杂,极端天气多发。今年南方汛期提前到来,3月份广西贺江、湖南湘江、江西赣江等河流发生了超警戒洪水;5月初福建、广东等省连续数天发生大暴雨,给当地生产生活和城市交通带来较大影响。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全省气候年景总体偏差,局地强降雨随时发生,区域性暴雨洪水和干旱可能交替发生,防汛抗旱形势异常严峻。今年1月1日至5月31日,全市累计降雨量182.9mm,比去年同期(129.7mm)偏多40.2%,较历年同期(128.9mm)偏多41.1%。从防洪工程上看,还存在着诸多影响安全度汛的问题:一是已加固的小水库还未经受大的洪水考验,仍需加强防守;二是泗河、白马河两岸有近20公里的堤防受采煤塌陷影响,多数堤段尚未稳沉,内部仍存在裂缝等隐患,采煤塌陷已治理段工程还未经大的洪水考验,白马河局部堤段的堤顶高程已低于20年一遇防洪水位,是全市今年防汛工作的薄弱环节;三是东部山区还有相当数量的小塘坝未进行除险加固,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病险隐患,特别是一些头顶库、串连库,防守任务艰巨。四是各地小型河道堤防破损、岸坡冲刷、河床下切等问题也比较突出;西南地区滨湖内涝面积大,邹西平原的田间排水不畅、沟渠淤塞,容易积水内涝。从非工程措施上看,防汛准备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一些地方防汛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防汛预案有待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群众的防灾减灾及避险自救意识还不强;防汛常备料物仍存在一定数量缺口;基层防汛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不强,防汛队伍应急抢险的实战经验不足等。

三、切实抓好各项度汛措施的落实

针对异常的气候条件和防汛面临的严峻形势,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要把问题估计得更充分些,把措施制定得更周全些,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全市安全度汛。

(一)建立健全安全度汛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以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并将其贯穿到防汛工作的全过程。防汛工作的组织保证,是《防洪法》赋予的一项法定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镇街行政一把手对所辖地区的防汛工作负总责,沿河各煤矿矿长是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各自因采煤塌陷造成的河道堤防的防汛抢险工作。每个工程都要明确行政责任人、包保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在建工程要同时明确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今年我市继续实行市领导、镇街领导包保大中小型工程安全责任制,负责工程的防洪抢险、维修加固、河道清障等组织和指导工作。西苇水库、莫亭水库和泗河、白马河等大、中型工程及重点小(1)型水库由市级领导分别包保,小(2)型水库由至少一名镇街科级干部包保。各单位要将包保名单及时上报市防指备案,同时向全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各类工程的防洪调度,按照所属的行政区域、工程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指挥、分级负责。西苇水库、泗河、白马河执行省、济宁市防总下发的防汛调度方案,小(1)型水库执行市防指制定的汛期控制运用方案(见附件),小(2)型水库由各镇街制定汛期控制运用方案并报市防指备案。各类水库必须严格执行汛期调度运行计划,严禁超汛限蓄水。各防汛责任人要深入工程现场,对防汛工作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并切实解决防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防汛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对防汛安全隐患、风险点和风险区域,要逐河、逐库、逐项、逐片、逐户再次进行排查,进一步细化完善防汛风险区一表一册一图,按照网格化包保制度,落实各级防汛责任人。一旦发生险情,要做到科学决策,正确指挥。对因领导不力、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二)全力抓好防洪工程加固和清障工作。各镇街、相关责任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济宁市防总下达的加固及清障任务、市防指下达的“水库工程防汛责任书”和“河道清障任务书”要求,对水库、河道等各类病险隐患工程,进行加固和清障。凡是存在病险隐患的水库、塘坝以及除险加固工程未经验收的,汛期一律不得蓄水,空库运行。对各类涵闸、启闭设备和输电工程要进行养护、维修、调试,确保启闭灵活、安全运行。沿河煤矿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采煤塌陷段备土治理工程要按照批复意见和设计标准确保在主汛前完成;对泗河、白马河、大沙河、望云河、东大河、城河等河道的路缺口、险工险段、险涵等各种影响工程安全度汛的问题,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设障、谁清除,谁损毁、谁修复”的原则,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按规定时间完成除险加固和清障任务。各类水库溢洪道及河道内的阻水树木、阻水杂物以及垦堤、垦坝种植的农作物都要坚决予以清除,路缺口要限期进行堵复或备好土料、编织袋,落实责任人员,确保汛期行洪安全。

(三)全面落实城矿区度汛措施。城市部分基础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有的地下商场、车库应对措施不足,遇到强降雨可能发生倒灌,一些老旧房屋尚未进行加固,很多墙头、挡土墙遇水极易坍塌,广告牌、公交站亭、大树等遇到大风天气可能掉落、倾倒。要着力提高城市防洪排涝标准,加强防洪排涝能力建设,搞好防洪排涝设施的管理和养护,疏通排水管网、疏浚城区河道,落实公共空间防护和低洼地带应急排涝措施,确保汛期排水畅通和市民安全。市容环卫部门要坚持24小时保洁制度,及时清理市区垃圾,防止垃圾堵塞道路收水口。对城区供水、供气、供电等公用设施和户外广告牌匾、干挂石外墙,要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城管执法、园林部门要组织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加强新种植树木防护,及时清理更换因大风、暴雨发生折断倒伏的树木。大雨天气要重点加强对二十米桥、三十米桥、郭庄立交桥、铁西排洪沟等出水口的防守,保障城市主干道路畅通。大沙河是西苇水库泄洪河道,百年一遇要下泄100m3/s的洪水,进入汛期后各橡胶坝要落袋、拦河闸要全部打开,确保洪水安全下泄。各煤矿要对矿区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防洪安全检查,特别是煤矿、厂区,车间比较多的工业企业,要抓好厂区内外排洪沟清淤工作,对查出的险工险段及因采煤造成的河道堤防塌陷段,及时按标准进行修复。各重点部位要研究制定强排方案,落实强排机械,明确专人负责,全面提升防洪排涝能力。矿区各单位要健全防汛机构,完善抢险预案,组建抢险队伍,落实防汛料物,服从市防汛指挥部和上级防指的指挥调度,必要时要果断停止作业,及时将井下人员升井,确保安全。

(四)积极开展农田排涝减灾工作。要突出抓好田间排水工程的疏挖,打通竹节沟、断头沟,清除阻水障碍,完善排涝工程体系。要检查维修排涝机具,对填堵排水沟建设的建筑物,要全部拆除,达到田间相通,沟河相连。要以村居为单位建立田间巡逻队,管护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一旦发生洪水及时排除内涝,防止大面积内涝发生,最大限度减少涝灾损失。

(五)切实加强群众安全转移和避险工作。要坚持安全至上、以人为本的原则,修订完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要重点落实预警和转移安置措施,做到一旦发生险情,在全力险情抢护的同时,能按照预案及时组织转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所有的商业地下设施、包括有地下车库的住宅小区,都要明确责任人,组织全面检查,完善紧急疏散撤离方案,备足抢险物资、装备和工具,防止被淹、被灌。教育部门要切实做好汛期师生防溺水宣传、引导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敬老院防汛安全工作。各镇街、相关部门要对移民迁安工作高度重视,山洪灾害易发区要强化基层防御组织,细化防避方案,落实责任措施,加强监测和预警,及时组织下游人员转移。特别是存在病险隐患的小塘坝及各种“头顶库”“串连库”等,要认真细化转移预案,做好下游群众撤离的组织工作和应急救护,对撤离路线、交通工具、安置地点、生活安排、医疗救护等各方面,都要逐户逐项落实,保证在遇到特殊情况时,人员转移迅速,工程万无一失。

(六)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各单位要按照突发水旱灾害事件的特点,进一步完善、细化应急预案,强化各级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统筹协调作用,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形成管理规范、协调有序、权责明确、步调一致的联动机制。水利部门负责防汛排涝抗旱工程的牵头管理,及时提供工情、水情,负责防洪工程的运行安全和抗洪抢险的组织工作;住建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城市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和城区抗洪抢险的组织工作;交通、航运、公路等部门做好道路交通、河道航运的组织协调、安全检查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经信、煤炭、安监部门负责检查、监督有关企业和矿区生产、生活设施和施工场地的防汛安全工作;气象部门负责气象预测预报,及时准确地向当地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天气形势、雨情;电力部门负责保障防汛抢险供电;电信部门负责保证防汛抗洪通讯联络畅通;发改、财政、商业、供销等部门负责做好防汛经费和物资的安排、供应、储备、调运工作,保证抗洪抢险的需要;文广新及电视台等新闻部门负责防汛宣传和在通讯联络中断等紧急情况下的天气公告、汛情通报、防汛抢险指令的发布工作;民政、卫生、粮食部门负责做好救灾、防疫救护、食物供应及灾区群众的安抚工作;农业及保险单位负责做好农业生产防灾措施及灾后损失的理赔工作;农机及石油供应单位负责防汛油料的供应;公安部门负责维护抗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人武部门、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驻邹部队,根据汛情需要,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重大任务。一旦发生大的汛情、灾情,各防指成员要联合会商,组织多部门参加的工作组赶赴一线,解决实际困难,切实提高各部门应对突发水旱灾害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

(七)认真落实防汛队伍和防汛料物。防汛工作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活动,必须坚持群防与专防相结合。所有城镇、村居、工矿企业及各部门、单位都要有效地组织起来,建立健全防汛常备队、抢险队、预备队和田间巡逻队,要登记造册、落实到人。要开展防洪抢险演练,提高应急防汛抢险反应能力,确保抢险时拉得出,打得赢。

备足防汛物资是搞好防汛工作的基础和关键,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必须的各类防汛物资、器材和设备要备足备齐。市政府已连续多年列专项资金,购置防汛常备料物和抢险器材。各镇街、相关部门单位也要按照防守工程标准购置必需的防汛料物和抢险设备;群众号料一定要抓好落实,确定收集人、负责人,落实地点、数量和运输措施,做到抢险时运得出、送得到、用得上。特别是白马河沿河各煤矿要备足备齐防汛料物落实防汛队伍。

(八)加强防汛值守,严肃防汛纪律。根据山东省关于汛期起止时间的规定,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自6月1日至9月30日,恢复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要严格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汛情、工情和灾情,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绝不允许脱岗、空岗。接到调度指令,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汇报,按照领导批示执行调度指令。要严格执行突发险情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突发险情,在启动应急抢险措施的同时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要严格责任追究,对防汛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等违反防汛工作纪律的行为,一旦发现坚决从严问责查处,用铁的纪律保证防汛工作开展。

防汛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是各行各业的共同任务。各成员单位都要按照各自职责,服从和服务于防汛工作。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要及时熟悉防汛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迅速到岗到位。要从大局出发,加强配合联动,做好信息沟通,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做好防汛工作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重大使命,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防洪调度指令,正确处理好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要从大局出发,决不允许以邻为壑、各自为政、自行其是。各级各部门必须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防汛形势的严峻性和艰巨性,把各项安全度汛措施落到实处,全面夺取防汛抗旱工作新胜利,为促进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而努力工作。 


邹城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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