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5734Q/2018-02003 | 分 类 | 政策措施 |
发布机构 | 邹城市中心店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8-08-17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一、学前教育阶段
资助项目:政府助学金。
资助范围:全省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
资助对象:3-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
资助比例:在园幼儿10%。
资助标准:分为3档,1档1000元,2档1200元,3档1400元。
办理流程:提出申请,方式自下而上。由幼儿监护人出具困难证明材料,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资助。扶贫、民政、残联部门确定的特困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无需申请,实行主动资助。
二、义务教育阶段
资助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资助范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
资助比例:城乡寄宿生30%。补助标准:小学每年每生1000元、初中每年每生1250元。
办理流程: 提出申请,方式自下而上。由学生出具困难证明材料,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资助。扶贫、民政、残联部门确定的特困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无需申请,实行主动资助。
资助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资助对象:在校孤儿、低保家庭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孤儿3650元、特殊教育学校学生2000元、低保家庭和其他家庭困难学生600元。
办理流程:提出申请,方式自下而上。由学生出具困难证明材料,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资助。
资助项目: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助对象:对农村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按每年在校200天补助,每生每天补助1元。春季发放100元,秋季发放100元。办理流程:由学校根据实际在校生数上报,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资助。
三、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资助项目:国家助学金。
资助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包括民办学校的普通高中学生。
资助比例:普通高中在校生的10%。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分为三档,1档1500元,2档2000元,3档2500元。
办理流程:提出申请,方式自下而上。由学生出具困难证明材料,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资助。扶贫、民政、残联部门确定的特困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无需申请,实行主动资助。
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资助项目:国家助学金。
资助范围: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对象: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在校生全部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非涉农专业在校生10%确定。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办理流程:提出申请,方式自下而上。由学生出具困难证明材料,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资助。扶贫、民政、残联部门确定的特困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无需申请,实行主动资助。
五、高等教育阶段
资助项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性质: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升、研究生、预科生。
贷款额度: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经办银行:国家开发银行。
贷款时间:每年8月1日至9月12日。
贷款地点: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办理流程:1.网上申请:学生登录以下地址进行网上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系统。国开行:https://sls.cdb.com.cn。
2.现场审核:学生进行网上申请后从系统下载并打印申请表,并携带以下材料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现场审核:①出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②提交: 学生本人签字的经资格认定的《申请表》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