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5611P/2019-00128 分        类 项目环评和验收
发布机构 邹城市环境保护局 成文日期 2019-01-23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环评拟审批公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1-23 发布日期:2019-01-23 信息来源:邹城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23日——2019年1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537-5296415

电子信箱:zchbjxk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邹城市公园路邹城市环保局(273500)

 

序号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济宁恒辉门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钛镁合金门窗加工项目

宁夏中蓝正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30万元,选址于邹城市千泉街道十里村东北。项目租赁现有厂房,以外购钛镁合金、玻璃纯净水等为主要原料,经切割、钻铣、玻璃清洗、组装、打胶封边、组装等工序,年加工钛镁合金门300套、钛镁合金窗300套。

一、项目切割、铣、钻工序设置防尘罩,及时清理沉降在地面的金属屑;打胶封边过程产生的VOCs经光催化氧化设备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二、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项目玻璃清洗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外运做农肥。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锯床、铣刨机等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项目(废)胶桶、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经危废库暂存后,胶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胶桶及废UV灯管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下脚料、金属屑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沉渣及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2

邹城宝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维修服务建设项目

宁夏中蓝正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选址于邹城市国宏大道北中心店镇北外环鲁南汽车城。项目占地面积1000m2,主要建设维修车间、喷漆房、办公区等,年维修、保养汽车1000台。

一、项目喷漆及烤漆工序均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喷烤漆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过滤棉+UV光氧设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1#)排放;焊接、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2#)排放。

二、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邹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处理;废刹车油、废机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UV灯管,经危废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废油(漆)桶经危废库暂存后,由厂家回收。

3

济宁海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000吨/年海藻营养液生产建设项目

宁夏中蓝正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选址于邹城市郭里镇小微企业创业园。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以干海带、蛋白粉、复合酶、复合菌等为原料,经打湿、粉碎、搅拌混合、检验、过滤、灌装等,年加工海藻营养液4000吨。

一、项目干海带粉碎前用水打湿,抑制粉尘产生。

二、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项目生活污水依托郭里镇小微产业园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外运作农肥。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项目废包装、海带渣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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