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370883MB2712183B/2019-10842 分        类 邹城市殡葬管理所  
发布机构 邹城市殡葬改革服务中心 发文日期 2019-12-12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办事指南】邹城市殡仪馆办事指南


一、办理机构

邹城市殡仪馆

二、申请主体

邹城市常住人员及外来人员

三、法律依据

(一)《山东省民政业务基本服务规范》(鲁民〔2014〕5号);

(二)《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2012年11月国务院令第628号修改)。

四、办理条件

邹城市常住人口、外来人员及非正常死亡或无名无主尸体,凭村委会(社区)、医院死亡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均可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业务。

五、申请材料

(一)接尸:可来人来电登记,实行24小时接运遗体,属事故死亡,由公安部门或所属单位与殡仪馆联系,并出具有关证明;属住院病故的,出具死亡证明;无名尸体由公安部门通知殡仪馆,并出具有关证明。

(二)火化:常住人口,凭村委会(社区)出具的证明或医院的死亡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推断书》、死者身份证及经办人身份证;外来人员,凭医院的死亡证明或所在单位、村委会(社区)出具的证明、死者身份证及经办人身份证;非正常死亡或无名无主尸体,凭死亡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医院的死亡通知书;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及外国人死亡,凭死者家属出具的书面申请或所属国家使、领馆出具的证明。

六、审批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二)邹城市殡仪馆审核后办理。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依据:鲁价费(2001)299号文;济价费字(2007)50号;邹价字(2012)11号文;邹价字(2007)16号文;邹价字(2000)57号文;邹民字(2018)44号文

(二)收费标准:火化费560元、运尸费300元、冷藏10元/时、外抬100元、馆内小告别厅120元、悼念厅60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