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12月份“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17
信息来源:邹城市唐村镇人民政府
各党支部: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现就开展好12月份主题党日活动作如下安排:
一、活动主题:“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主题党日活动
二、时间安排:12月20日—12月22日
三、活动要求:
1、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通过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的方式,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主要内容,原原本本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全面把握、深刻领会四中全会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四中全会精神上来,积极探索创新基层治理方式方法,不断取得成效经验。
2、丰富学习形式。各党支部要结合各自实际,借助“灯塔——党建”平台,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灯塔大课堂第六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并开展交流研讨。要通过学习,引导党员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学用贯通、知行合一;与推动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学习转化为战斗力、生产力和治理能力,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3、其他要求。各党支部要做好活动会议记录,留存影像资料,各党支部灯塔管理员要及时将会议情况存入“灯塔党建”山东e支部。科级领导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并列席包保村居主题党日活动;党建指导员(第一书记)列席包驻村居主题党日活动。
中共唐村镇委员会
2019年12月16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