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5566N/2019-11165 | 分 类 | 公共体育 |
发布机构 | 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9-12-18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邹城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更好满足全市人民体育健身需求,助力健康邹城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济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治体、确保基本、多元互促、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推动群众体育发展提档升级,加快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激发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扩大体育健身服务和产品供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发挥体育在保障和改善民生、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和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等方面的综合价值和多元化功能,为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群众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健康素质主要指标位居全省前列,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 55%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39%以上。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促进重点人群体育活动,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能够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群众多样化锻炼健身需求。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设施体系、组织体系和健身指导体系。全民健身活动更加丰富,体育消费需求更加旺盛。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全面铺开,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明显提升。全民健身在倡导健康生活、团结凝聚人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日益显著。
二、主要任务
(三)推进体育文化传播。大力宣传体育的多元化功能,营造以人人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和社会舆论氛围。发挥体育文化在引领人民积极向上,追求时尚健康生活方式上的积极独特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策划制作体育节目,加强体育文化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增强体育健身意识,培育体育消费观念。
(四)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1、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大力推广普及健身跑(走)、骑行、越野、登山、游泳、球类、广场舞、太极拳、户外运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自行车骑行、徒步等时尚体育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秧歌等民族民俗传统项目。继续组织全市全民健身运动会和各类人群综合性赛事。围绕元旦、5月全民健身月、8月8日全民健身日、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策划组织主题健身活动。支持推广“山地户外运动挑战赛”、“谁是球王”、趣味运动会、跳绳、毽球等民间草根健身活动,推动体育活动向农村和社区延伸。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和不同行业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积极开展打造全民健身品牌特色活动。
2、打造更多精品赛事。继续举办好邹城市全民健身运动会等综合性赛事,将峄山定向登山赛、山地户外挑战赛、趣味体育活动进农村、进社区打造成知名赛事品牌,争取每年举办1-2次高水平体育赛事,激发赛事活力,提高赛事影响力。鼓励社会力量承办高水平赛事、创办特色赛事、打造品牌赛事,形成一批有较强影响力的赛事集群。
3、积极承办全国、省级赛事。营造体育氛围,为市民提供高水平体育赛事,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市场资源参与举办体育竞赛;推进体育赛事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竞赛组织、安保、医疗、志愿者等服务标准,降低赛事筹办成本;推进公共体育服务社会化改革,全面落实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工作;探索竞技体育发展模式多元化改革,选择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跆拳道等项目进行改革试点,与企业、俱乐部和学校联办运动队,鼓励社会力量发展青少年训练营、体育俱乐部等机构,拓宽竞技体育发展渠道,逐步形成“四位一体”(政府、企业、俱乐部、学校)竞技体育人才训练模式,逐步探索“市队校办”的特色模式,同时,大力开展“品牌学校”创建活动,形成“一校一品”的体育特色,不断拓展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渠道。
4、推进体育、文化、旅游融合。加强与文化、旅游、宣传等部门的合作,倡导各行各业根据自身特点组织各具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把骑行、山地运动、迷你马拉松、定向赛、百里徒步行等健身活动和赛事与各景区进行结合。
(五)促进体育社会组织创新发展。
1、积极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健全体育总会,协调和指导体育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大力发展各类单项体育协会,引导单项体育协会向独立法人组织转变。支持发展各类公益性体育社会组织和民办非营利性体育俱乐部,放宽体育社会组织准入条件,体育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对城乡社区体育类社会组织实行登记备案双轨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种性质的健身俱乐部,不断完善群众身边的健身组织。到2020年,全市80%以上的乡镇(街道)及有条件的村庄建立健全体育总会,县级体育单项协会达到30个以上、乡镇(街道)体育健身组织和各类民办非营利性体育俱乐部数量达到150个以上,全市健身站点数量达到每万人8个以上。探索开展体育社会组织作用评估、健身俱乐部星级评定和优秀健身站点评选工作,探索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挂靠俱乐部、站点制度和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计划,对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给予一定的补贴。完善培育发展体育社会组织的政策措施,充分调动体育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体育服务的积极性,根据《济宁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制订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和办法,推动政府部门将公共体育服务交由社会组织承担。鼓励自发性的健身团队和健身站点等基层文化体育组织依法依规进行登记,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品牌化发展并在社区建设中发挥作用。
2、提升志愿服务水平。继续深化实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普遍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到2020年,面向社会提供全民健身公益服务的志愿者不低于100人。广泛开展以“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为主题,以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技能指导、健身设施维护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
3、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成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试行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制与星级制并行做法,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挂靠站点制度,落实在岗实名制。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力度,到2020年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占总人口比重达2.3‰。依托各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配送中心,整合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源,满足社会对体育指导的需求。
(六)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1、科学编制设施规划。编制《“十三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和《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有计划地加快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以上。市区建有“三个一”工程(一个公共体育场、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体育公园或健身广场),乡镇(街道)普遍建有“两个一”工程(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或灯光篮球场、一个多功能运动场),社区、行政村建成一个多功能的文体广场,实现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主城区建成“10分钟健身圈”。加快发展足球运动,到2020年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0.7块以上。
2、落实设施建设标准。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落实“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公共体育设施配套建设标准,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支持有条件的公园、广场、公共绿地及空置场地,统筹推进多功能公共运动场项目建设。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和空闲地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为健身场地设施,合理做好城市空间的二次利用,增加群众健身的设施。重点扶持建设公共运动场、多功能运动场、足球场、拼装式游泳池等室外健身设施。
3、提高设施利用效率。创造条件盘活存量资源,引入和运用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大型体育场馆复合经营能力。健全公益性开放评估体系,探索建立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机制。新建学校和有条件的学校应对体育场馆区域进行物理隔离改造,在教学活动之外的时间向社会开放。推进企事业单位、公园等符合全民健身需求的公共场所对全社会开放。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公共室外健身设施产权单位的管理维护责任。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公共室外健身器材进行定期巡检维修,确保群众健身安全。
(七)推进健身服务业发展。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运用“互联网+体育”模式,打造网络服务平台,通过专业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移动服务终端(APP)等,为广大群众获取体育信息、参加赛事活动、加入体育微社区(运动圈)等方面提供在线服务。积极推行体育健身服务行业标准,促进行业规范发展。支持各行业和社会力量组建体育社会组织,兴办健身俱乐部,成立体育服务企业,开发新兴时尚健身项目,拓展中高档健身市场,鼓励经营性体育健身企业跨区域连锁经营,为群众提供多元化、个性化体育项目健身场所和技能培训、健身指导、赛事组织等服务。大力发展体育培训、策划、咨询、经纪、营销和中介服务业,为社会提供专业化服务。继续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中小学全面落实达标测试活动。积极推动医体结合,加强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监测站建设,常年开展体质监测服务,出具“运动处方”,科学指导健身。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在常规体检中增加体质检查项目,并积极探索“社会保障卡健身”制度,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支付定点健身场所的健身活动费用,促进体育与运动康复、医疗卫生融合发展。围绕运动体验、运动休闲度假和重大赛事,丰富体育旅游线路和休闲健身产品。
(八)强化全民健身发展重点。
1、推进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向农村延伸。实现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健身组织、健身活动、健身指导全覆盖。各乡镇(街道)普遍建立“1+4”发展模式(“1”即1个体育总会,“4”即1个老年人体育协会、1个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和2个以上单项体育协会),每年组织开展文体活动不少于30次。各行政村(社区)成立1-2个健身团队,每年开展文体活动不少于5次。
2、重点发展青少年体育。大力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加强学生体质状况和参加体育锻炼情况的考核评价,将考核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升学的重要依据或参考。进一步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和超体重少年儿童健康夏令营、游泳普及、校园足球等活动,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继续组织举办好全市中、小学生运动会,开展好中小学生联赛,不断提高办赛水平。积极整合体育和教育系统资源,推动校外体育设施对青少年优惠或免费开放。实施校园足球行动规划和青少年精英足球培养方案,广泛开展校园足球联赛,探索建立“教体结合”的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体系。积极倡导和组织形式多样的民间足球活动,举办多层级足球赛事,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建立一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辅导站点、培训机构等,通过家庭、学校、校外机构三者的有机结合,帮助青少年结合自身的喜好,从小养成1-2个能够伴随其成长、受益终身的体育爱好,进而推动青少年群体身心全面发展。
3、完善老年人健身保障体系。实现老年人体育工作有组织、有人员、有阵地、有经费,并确保持续健康发展。在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普遍建立老年人体育设施、体育组织,做好老年人体育工作骨干队伍免费培训,支持行政村(社区)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为老年人提供科学健身指导。引导老年人科学健身,研究探索健身、医疗、养老相互关联的养老保障模式,到2020年,经常参加文体活动的老年人达到50%以上。
4、关注残疾人群的健身需要。新建的全民健身场所及公共体育设施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无障碍规范标准,加大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建设。完善残疾人体育训练和康复设施,严格执行国家无障碍标准,为残疾人健身提供便利。重视并推动残疾人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办好市残疾人运动会。
5、重视职工体育锻炼。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把职工健身列入工作计划,积极建设职工健身设施,广泛建立职工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倡导每周健身3-4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经常开展符合职业特点、便于组织实施的体育健身和赛事活动,定期组织人员进行体质测试,逐步改变中青年职工人群体质“亚健康”的状态。
三、保障措施
(九)加大资金投入与土地保障。市政府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制定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加大对基础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的购买比重。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提供体育服务、参与场馆运营。落实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引导公众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捐赠。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
(十)建立全民健身评价激励体系。把全民健身评价指标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体系、市政府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健康邹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全市各级文明单位创建的测评体系。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颁发体育锻炼标准证书、证章。开展医保卡用于大众化、基础性健身消费试点。
(十一)深入实施科技兴体战略。大力实施运动促进健康行动计划,提高全民健身方法和手段的科技含量。继续推进体质监测与运动指导站达标县创建。引导和支持“互联网+体育”发展,打造网络服务平台,通过专业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移动服务终端(APP)等,为广大群众获取体育信息、参加赛事活动、预约健身服务、加入体育微社区(运动圈)等方面提供在线服务。
(十二)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民健身人才培育基地建设,建立项目技能师资专家库,加大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各级体育干部的培训力度。推动职业技术学校开设全民健身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适应全民健身发展需要的组织、管理、研究、健康指导、志愿服务、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人才队伍。通过政府采购,加大对符合采购政策的社会化体育健身培训机构的扶持力度。鼓励支持大学生、退役运动员等从事全民健身、体育产业和体育教学工作,并将其纳入地方政府创业扶持范围,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优惠和补助。
(十三)深入推进依法治体。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执法体系,落实执法责任制。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加强体育执法人员能力培训。依法推行健身设施、体育服务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加强对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的监管,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落实普法责任制,宣传普及体育法规,营造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民健身工作的社会氛围。
四、组织实施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全面落实在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方面政策。扩大社会组织进入全民健身领域的途径,建设全民健身新型智库开展全民健身专项研究,努力打造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智库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推进机制。各有关部门和行业要依照本计划,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具体落实方案。
(十五)严格检查评估。制定《实施计划》评估标准、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案,市人民政府每两年对《实施计划》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各项指标;在2020年对《实施计划》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体育主管部门,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