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5611P/2019-06295 | 分 类 | 项目环评和验收 |
发布机构 | 邹城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19-04-04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4月4日——2019年4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537-5296415
通讯地址:邹城市公园路邹城市环保局(273500)
序号 |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邹城市宏城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宏河矿业集团住宅小区建设项目 | 项目位于邹城市中心城区东部邹城生态科技新城,崇义路以北,京福高速公路以西,建设性质为新建。占地面积92552m2,总建筑面积176768.32m2。建设单位委托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13年9月23日取得批复,批复文号为济环审[2013]76号。目前该项目及其附属设施已建设完成,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已同步建成。 本项目环评编制于2013年9月,之后项目实际建设在规划设计的范围内进行了面积微调,项目在2019年3月11日取得了邹城市行政审批局出具了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核字第370883201900001号,核字第370883201900003号。 以上变动并未引起不利环境影响,验收调查单位、验收专家等认为以上变更不属于重大变动。 | 1、固废处置方面 小区内分散设置带盖密闭垃圾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2 | 邹城市恒益置业有限公司学府花园建设项目 | 项目位于邹城市仁和路路西、礼让路路北、礼乐路路南,建设性质为新建。占地面积40000m2,总建筑面积101658.52m2。建设单位委托山东绿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6年12月2日取得批复,批复文号为邹大环报告表[2016]05号。目前该项目及其附属设施已建设完成,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已同步建成。 | 1、固废处置方面 小区内分散设置带盖密闭垃圾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3 | 邹城市宏城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宏河矿业集团大厦建设项目 | 项目位于邹城生态科技新城—总部基地核心区的东北角,东侧为任正路,西侧规划路,北侧礼乐路,南侧为礼让路,建设性质为新建。占地面积18000m2,总建筑面积60945.67m2。建设单位委托山东绿之缘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3年8月6日取得批复,批复文号为济环报告表[2013]173号。目前该项目及其附属设施已建设完成,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已同步建成。 项目变更情况 1、本项目环评编制于2013年5月,实际建设过程中在规划设计的范围内进行了面积的微调。 2、废水:环评内容中部分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邹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部分生活污水经中水回用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小区的绿化浇灌、道路冲洗。实际建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邹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小区内不设有中水回用站。 3、环评中中水回用过程中产生的甲硫醇、臭气,产生的恶臭气体收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入大气中。实际建设中小区内未设置中水回用站,不产生恶臭气体。 以上变动并未引起不利环境影响,验收调查单位、验收专家等认为以上变更不属于重大变动。 | 1、固废处置方面 小区内分散设置带盖密闭垃圾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4 | 山东宏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宏河矿业集团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 | 项目位于邹城生态科技城内,东邻京台高速,北侧为原宪路,南侧为崇义路,东侧为高速公路,西侧为规划路,建设性质为新建。占地面积40323m2,总建筑面积116868.50m2。建设单位委托山东绿之缘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3年8月6日取得批复,批复文号为济环报告表[2013]172号。 项目变更情况 1、本项目环评编制于2013年5月,之后项目实际建设在规划设计的范围内进行了面积微调。于2019年3月11日取得邹城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核字第370883201900002号。 2、废水:环评内容中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入邹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中水回用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小区的绿化浇灌、道路冲洗。实际建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邹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小区内不设有中水回用站。 3、废气:环评中中水回用过程中产生的甲硫醇、臭气,产生的恶臭气体收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入大气中。实际建设中小区内未设置中水回用站,不产生恶臭气体。 以上变动并未引起不利环境影响,验收调查单位、验收专家等认为以上变更不属于重大变动。 | 1、固废处置方面 小区内分散设置带盖密闭垃圾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