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5611P/2019-06952 分        类 项目环评和验收
发布机构 邹城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19-05-21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环评拟审批公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5-21 发布日期:2019-05-21 信息来源:邹城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21日——2019年5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537-5296415

电子信箱:zchbjxk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邹城市公园路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273500)

 

序号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邹城市木本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农作物秸秆颗粒加工项目

宁夏中蓝正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20万元,选址于邹城市张庄镇大律村342省道北。项目以经粉碎处理后的花生壳、花生秧、地瓜秧、果树枝、树根、秸秆等为主要原料,经上料、制粒、包装等工序,年产花生壳颗粒2700吨、花生秧颗粒2400吨、果树枝颗粒3200吨、树根颗粒3400吨、秸秆颗粒3300吨。

一、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坚持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采取有效的防噪措施,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加强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按照《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要求,设置施工围挡、车辆冲洗设施、定期洒水抑尘等,减轻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外运作农肥;生活垃圾、施工固废应及时外运,妥善处置;施工场地应注意土方的合理堆置,减少水土流失。

二、本项目原料均暂存于封闭的车间内,采用密闭传送带进行原料输送;上料、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1#)排放;制粒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1#)排放。

三、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作农肥。

四、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项目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2

邹城市康洁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废气处理设备加工项目

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选址于邹城市峄山镇亿鑫创业园内。项目租赁现有厂房,以碳钢钢板、不锈钢板、铝板、镀锌钢板、电器配件等为原辅材料,经剪板、整平、冲压、钻、磨、折弯、焊接、喷塑、加热固化、组装、调试等工序,年加工静电式油烟净化器2000台、活性炭吸附设备100台、光氧催化设备100台、喷淋洗涤塔100台。

一、项目钻、磨工序设置防尘罩,及时清理沉降于设备周边的的金属碎屑;焊接、激光切割工序产生的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1#)排放排放;喷塑粉尘经设备自带滤芯回收装置收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1#)排放排放;烘干固化工序产生的VOCs经UV光氧设备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2#)排放。

二、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外运作农肥。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项目下脚料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废UV灯管炭属于危险废物,经危废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3

邹城市鼎昊门窗有限公司铝合金门窗加工项目

宁夏中蓝正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选址于邹城市峄山镇刘营村西(104国道路东)。本项目租赁现有车间,以外购铝合金、中空玻璃等为主要原料,经切割、压孔、组装、玻璃组装、整体组装等工序,年加工铝合金门窗(储柜门)6000m²。

一、本项目铝合金切割工序使用切削液,降温的同时抑制粉尘产生,并及时清理沉降于车间地面的金属碎屑;硅酮胶组装中空玻璃和门框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UV光氧设备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项目玻璃清洗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外运作农肥。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下脚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胶桶、废UV灯管经危废库暂存,胶桶由厂家定期回收、废UV灯管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理。

4

山东慕远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吨纳米钙粉生产线项目

宁夏中蓝正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8600万元,选址于邹城市郭里镇临港产业园。项目以碳酸钙为主要原料,经料仓上料、氧化钙发生器加热、粉碎、筛选、混合搅拌、外售或装袋暂存、拆袋打散、粉碎等工序,年产纳米钙粉500万吨。

一、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坚持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采取有效的防噪措施,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加强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按照《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要求,设置施工围挡、车辆冲洗设施、定期洒水抑尘等,减轻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外运作农肥;生活垃圾、施工固废应及时外运,妥善处置;施工场地应注意土方的合理堆置,减少水土流失。

二、严格落实《济宁市非煤矿产资源加工工业企业和其他工业企业内部堆场扬尘治理技术导则》相关要求。原料、成品及生产设备置放于封闭车间内,采用密闭传送带进行物料输送;厂区设置洗车台、PM10、视频监控等设施,采取车辆运输全覆盖、厂区地面硬化、及时洒水抑尘等措施;加强物料运输、储存、装卸、输送及生产过程无组织排放粉尘的治理。筒仓粉尘经仓顶自带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筒仓高10米)排放;上料、碳酸钙高温分解、粉碎、筛选、搅拌、装车、包装、拆袋、打散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洗气塔(氢氧化钙溶液)”处理后,通过同一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项目车辆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外运作农肥。

四、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项目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成品仓仓顶除尘器收尘经卸料阀重新进入仓筒内和产品一起外售,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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