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5611P/2019-06963 分        类 项目环评和验收
发布机构 邹城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19-05-22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环评拟审批公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5-22 发布日期:2019-05-22 信息来源:邹城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22日——2019年5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537-5296415

电子信箱:zchbjxk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邹城市公园路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273500)

 

序号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邹城市兴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型隔热隔音建筑材料加工生产项目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选址于邹城市唐村镇双唐路。项目租赁现有厂房,利用唐村电厂蒸汽,以EPS颗粒等为主要原料,经发泡、干燥、熟化、成型、养护、切割等工序,年产EPS板材2万m3。

一、项目发泡和泡沫板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外运作农肥。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项目下脚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废机油、废机油桶、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经危废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2

邹城市智领商贸有限公司煤炭储存项目

江西南大融汇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选址于邹城市太平镇横河村西400米。项目租赁现有车间,主要建设一座储煤车间,年储运煤炭5万吨。

一、严格落实《济宁市煤场、矸石堆场扬尘治理技术导则》相关要求。煤炭存放于密闭储煤车间内,堆场设置喷淋系统,装卸过程洒水抑尘;设置洗车台、视频监控、PM10在线监测等设施,采取运输车辆覆盖、厂区地面硬化、及时洒水抑尘等措施,加强物料运输、储存、装卸、输送等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粉尘的治理。

二、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项目洗车废水及地面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作农肥。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3

山东蕙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食用菌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选址于邹城市大束镇灰埠村。本项目以外购木屑、玉米芯、棉籽壳、麸皮、米糠、豆粕等为主要原料,经粉碎、加水搅拌、装袋、菌包灭菌、菌包接种、菌丝培养、栽培出菇、初加工、包装等工序,年加工食用菌1万吨。

一、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坚持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采取有效的防噪措施,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加强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按照《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要求,设置施工围挡、车辆冲洗设施、定期洒水抑尘等,减轻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外运作农肥;生活垃圾、施工固废应及时外运,妥善处置;施工场地应注意土方的合理堆置,减少水土流失。

二、本项目原料粉碎前喷水打湿(含水率达到65%以上),粉碎、拌料等工序中不产生粉尘;配套建设2t/h天燃气锅炉,锅炉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项目锅炉废水、软化设备浓水、冷却水、树脂再生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搅拌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外运作农肥。

    四、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项目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菌糠收集后外售做农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

山东根伟商贸有限公司物流商贸综合项目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选址于邹城市太平镇横河村村西头。项目主要建设筛选车间、洗矸车间、原料矸石库、商贸储存库(储存煤炭、煤矸石、焦炭、焦粉)及洗矸成品库(储存矸石、精煤、煤泥),年储运煤炭、煤矸石、焦炭、焦粉100万吨、煤矸石洗选30万吨。

一、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坚持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采取有效的防噪措施,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加强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按照《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要求,设置施工围挡、车辆冲洗设施、定期洒水抑尘等,减轻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外运作农肥;生活垃圾、施工固废应及时外运,妥善处置;施工场地应注意土方的合理堆置,减少水土流失。

二、严格落实《济宁市煤场、矸石堆场扬尘治理技术导则》相关要求。原料、成品均存放于密闭车间内,堆场设置喷淋装置,装卸过程洒水抑尘;生产设备全部置于密闭车间内,采用密闭式传送带,进料、筛分工序设置喷淋装置;设置洗车台、视频监控、PM10在线监测等设施,采取运输车辆覆盖、厂区四周设防风抑尘网、运输道路硬化、及时洒水抑尘等措施,加强物料运输、储存、装卸、输送及生产加工等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粉尘的治理。

三、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洗矸废水、洗车废水和地面冲洗水,经“三级沉淀池+浓缩罐絮凝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作农肥。

四、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沉淀池沉渣掺入煤泥直接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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