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5689P/2019-16545 分        类 部门(镇街)文件
发布机构 邹城市看庄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5-31
文        号 看政发[2019]30号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看庄镇孝善扶贫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9-05-31 信息来源:邹城市看庄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着力提升贫困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按照邹扶贫组发[2019]4号文“关于推进孝善扶贫行动的指导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指导,将“百善孝为先”孝亲文化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儒家传统文化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建立政府发动、社会联动、子女主动的推进机制,通过正向激励、道德约束、舆论监督,构建“政府引导、村居督促、子女尽责”的孝善扶贫格局,弘扬尊老、爱老、孝老的文明新风,确保贫困老年人“有钱养老、有人照料”。

二、基本原则

政府发动。镇党委、政府是推进孝善扶贫行动的主体,负责组织协调、管理监督;村级负责组织、服务督促、监督,形成镇抓统筹、村居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

社会互助。发挥政府宣传引导、搭建平台作用,通过组织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关爱贫困老年人。

子女尽责。依托村规民约,敦促子女自觉履行赡养义务。

鼓励创新。发挥村民自治积极作用,坚持因村制宜、分类实施,积极稳妥、注重实效。

三、适用对象

全市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内70岁以上脱贫仍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一、二级重度残疾老年人可放宽至60周岁。

四、主要内容

(一)成立孝善扶贫理事会。镇依托群众组织成立由分管领导兼任理事长,扶贫、老龄、民政、宣传、经管、司法、团委、妇联等部门参加的“孝善扶贫理事会”,负责孝善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村“两委”具体负责,推荐2至3名有威信、办事公道、工作热情高的党员、群众担任孝善扶贫理事协助开展工作。

(二)资金筹集与管理。镇设立“孝善扶贫专项资金”专户,采取镇街投入、集体注入、社会募捐、子女交纳等渠道筹集资金。对符合孝善扶贫条件,子女家庭均为贫困户、低保户的可从“孝善扶贫专项资金”中统筹解决。镇、村建立“孝善扶贫”台账,详实记录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情况,设立宣传栏,定期公示,发挥道德约束、正向激励作用,营造全社会尊老、爱老、孝老的舆论氛围。

(三)建立档案、签订协议。村“两委”、孝善扶贫理事和包保干部对符合条件的贫困老人应登记建档,积极引导、监督贫困老人及其子女签订“赡养协议书”,明确责任、义务和赡养内容,报镇街老龄办、扶贫办备案。对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依据村规民约予以规劝、教育,情节严重的依规依法界定赡养责任。

(四)建立联系制度。发挥村级党员干部、热心群众和包保干部联系服务群众作用,组织开展“一帮一”“一帮多”结对帮扶,定期上门走访、电话访问,及时了解老人生活状况,帮促解决实际困难,详细记录子女赡养、社会帮扶、结对帮扶情况。

(五)设立“扶贫公益岗”。聘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为贫困老年人提供“四帮四查”(即帮送餐做饭、清洗衣物、打扫卫生、代购代办,查吃、穿、住、医)为主要内容的关爱服务。鼓励利用农村互助养老设施开展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互助养老,切实解决无人照料的问题,不断提高贫困老年人生活质量。

(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和老龄、民政等部门职能作用,动员社会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组建志愿服务团队,开展服务活动,帮助贫困老人解决实际困难。

(七)开展“清洁家园”活动。组织村保洁人员定期入户,整治“脏乱差”环境,有利于改善贫困老人的居住环境,保障贫困老人的身心健康。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形成合力。孝善扶贫是弘扬孝老、尊老、敬老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是解决农村贫困老人稳定脱贫、安度晚年的重要举措。各村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广泛发动,要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深入推进孝善扶贫工作扎实开展。镇扶贫办、镇宣传办、镇民政办、镇文化站、镇司法所、镇老龄办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形成合力。

(二)强化宣传、培育典型。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孝善扶贫行动的重要意义,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深入开展“孝善之星”“功德企业”“孝心家庭”“好媳妇、好婆婆”“爱心理事”等评选活动,以榜样的力量弘扬社会正能量,不断扩大脱贫攻坚成果。

(三)强化监管、积极推进。要注重发挥村民自治积极作用,坚持“示范引导、因村制宜、逐步推广”原则,不断总结新经验,趟出新路子,为深入推进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要加强对孝善扶贫工作的指导、监督、管理、督导,确保孝善扶贫工作稳妥推进、取得实效。

(四)强化督导、推动落实。镇有关部门要统筹协作、加强配合、积极参与。镇扶贫办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导,并将孝善扶贫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推动孝善扶贫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看庄镇孝善扶贫理事会成员名单

2、赡养老人协议书

3、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情况登记卡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看庄镇孝善扶贫理事会成员名单


理事长:刘广秋    副镇长

成  员:王园园    扶贫办主任

王佳梅    宣传办干事

徐剑锋    团委书记

周彦勇    妇联主席

张现雷    老龄办主任

王  彪    民政办主任

段修洪    经管站站长

秦  芳    司法所所长

赵崇阳    夏看管区主任

湛  磊    王楼管区主任

刘  磊    付楼管区主任

宋轩茹    看庄管区主任


附件2

赡养老人协议书(参考)


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促进家庭养老的法制化、制度化,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经赡养人和被赡养人协商,签定如下协议:

一、赡养人要在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疾病医护、精神慰籍等方面保障老人日常生活。

二、被赡养人要自尊自爱、勤俭持家,体谅、关心赡养人,力所能及地承担家务。

三、赡养内容

1、赡养人每年供给老人面粉      斤,食用油      斤,养老金      元,并按照约定及时交付。

2、赡养人应为老人提供安全、舒适、整洁的住房。

3、及时保障老人衣帽、被褥、鞋袜等日常用品。

4、承担老人医疗、就医、护理工作。

5、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赡养人要妥善安排照料,看望给予精神慰藉。

6、赡养人应保障老人的精神生活,提供必要的娱乐健身设施。

四、附则

1、本协议是依据国家老年法律法规和省、市优待老年人规定制定的契约,具有法律效力。

2、镇街老年人协会、村民委员会对本协议有监督执行的责任,必要时依据村规民约调处或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被赡养人:


赡养人:


监督单位(村):

年  月  日

附件3

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情况登记卡(参考)

贫困老年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健康状况

家庭子女数

是否与子女同住













子女情况

子女姓名(优先填写同住子女)

子女健康状况

家庭基本情况(包括本人工作、收入情况,简要说明家庭成员情况)

缴纳赡养费(元/年)、物质情况

























联络员探访、帮促情况

联络员姓名


联系方式


探访实录

时间

活动内容

是否满意




































备注:①本表一户一卡;②统计范围包括“70岁(1949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年满60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的一、二级重度残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年更新;③健康状况应说明是否有自理能力;④子女生活困难(是否贫困户、低保户)的应作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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