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5689P/2019-16545 | 分 类 | 部门(镇街)文件 |
发布机构 | 邹城市看庄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05-31 |
文 号 | 看政发[2019]30号 | 废止日期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着力提升贫困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按照邹扶贫组发[2019]4号文“关于推进孝善扶贫行动的指导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指导,将“百善孝为先”孝亲文化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儒家传统文化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建立政府发动、社会联动、子女主动的推进机制,通过正向激励、道德约束、舆论监督,构建“政府引导、村居督促、子女尽责”的孝善扶贫格局,弘扬尊老、爱老、孝老的文明新风,确保贫困老年人“有钱养老、有人照料”。
二、基本原则
政府发动。镇党委、政府是推进孝善扶贫行动的主体,负责组织协调、管理监督;村级负责组织、服务督促、监督,形成镇抓统筹、村居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
社会互助。发挥政府宣传引导、搭建平台作用,通过组织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关爱贫困老年人。
子女尽责。依托村规民约,敦促子女自觉履行赡养义务。
鼓励创新。发挥村民自治积极作用,坚持因村制宜、分类实施,积极稳妥、注重实效。
三、适用对象
全市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内70岁以上脱贫仍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一、二级重度残疾老年人可放宽至60周岁。
四、主要内容
(一)成立孝善扶贫理事会。镇依托群众组织成立由分管领导兼任理事长,扶贫、老龄、民政、宣传、经管、司法、团委、妇联等部门参加的“孝善扶贫理事会”,负责孝善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村“两委”具体负责,推荐2至3名有威信、办事公道、工作热情高的党员、群众担任孝善扶贫理事协助开展工作。
(二)资金筹集与管理。镇设立“孝善扶贫专项资金”专户,采取镇街投入、集体注入、社会募捐、子女交纳等渠道筹集资金。对符合孝善扶贫条件,子女家庭均为贫困户、低保户的可从“孝善扶贫专项资金”中统筹解决。镇、村建立“孝善扶贫”台账,详实记录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情况,设立宣传栏,定期公示,发挥道德约束、正向激励作用,营造全社会尊老、爱老、孝老的舆论氛围。
(三)建立档案、签订协议。村“两委”、孝善扶贫理事和包保干部对符合条件的贫困老人应登记建档,积极引导、监督贫困老人及其子女签订“赡养协议书”,明确责任、义务和赡养内容,报镇街老龄办、扶贫办备案。对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依据村规民约予以规劝、教育,情节严重的依规依法界定赡养责任。
(四)建立联系制度。发挥村级党员干部、热心群众和包保干部联系服务群众作用,组织开展“一帮一”“一帮多”结对帮扶,定期上门走访、电话访问,及时了解老人生活状况,帮促解决实际困难,详细记录子女赡养、社会帮扶、结对帮扶情况。
(五)设立“扶贫公益岗”。聘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为贫困老年人提供“四帮四查”(即帮送餐做饭、清洗衣物、打扫卫生、代购代办,查吃、穿、住、医)为主要内容的关爱服务。鼓励利用农村互助养老设施开展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互助养老,切实解决无人照料的问题,不断提高贫困老年人生活质量。
(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和老龄、民政等部门职能作用,动员社会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组建志愿服务团队,开展服务活动,帮助贫困老人解决实际困难。
(七)开展“清洁家园”活动。组织村保洁人员定期入户,整治“脏乱差”环境,有利于改善贫困老人的居住环境,保障贫困老人的身心健康。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形成合力。孝善扶贫是弘扬孝老、尊老、敬老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是解决农村贫困老人稳定脱贫、安度晚年的重要举措。各村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广泛发动,要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深入推进孝善扶贫工作扎实开展。镇扶贫办、镇宣传办、镇民政办、镇文化站、镇司法所、镇老龄办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形成合力。
(二)强化宣传、培育典型。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孝善扶贫行动的重要意义,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深入开展“孝善之星”“功德企业”“孝心家庭”“好媳妇、好婆婆”“爱心理事”等评选活动,以榜样的力量弘扬社会正能量,不断扩大脱贫攻坚成果。
(三)强化监管、积极推进。要注重发挥村民自治积极作用,坚持“示范引导、因村制宜、逐步推广”原则,不断总结新经验,趟出新路子,为深入推进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要加强对孝善扶贫工作的指导、监督、管理、督导,确保孝善扶贫工作稳妥推进、取得实效。
(四)强化督导、推动落实。镇有关部门要统筹协作、加强配合、积极参与。镇扶贫办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导,并将孝善扶贫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推动孝善扶贫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看庄镇孝善扶贫理事会成员名单
2、赡养老人协议书
3、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情况登记卡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看庄镇孝善扶贫理事会成员名单
理事长:刘广秋 副镇长
成 员:王园园 扶贫办主任
王佳梅 宣传办干事
徐剑锋 团委书记
周彦勇 妇联主席
张现雷 老龄办主任
王 彪 民政办主任
段修洪 经管站站长
秦 芳 司法所所长
赵崇阳 夏看管区主任
湛 磊 王楼管区主任
刘 磊 付楼管区主任
宋轩茹 看庄管区主任
附件2
赡养老人协议书(参考)
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促进家庭养老的法制化、制度化,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经赡养人和被赡养人协商,签定如下协议:
一、赡养人要在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疾病医护、精神慰籍等方面保障老人日常生活。
二、被赡养人要自尊自爱、勤俭持家,体谅、关心赡养人,力所能及地承担家务。
三、赡养内容
1、赡养人每年供给老人面粉 斤,食用油 斤,养老金 元,并按照约定及时交付。
2、赡养人应为老人提供安全、舒适、整洁的住房。
3、及时保障老人衣帽、被褥、鞋袜等日常用品。
4、承担老人医疗、就医、护理工作。
5、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赡养人要妥善安排照料,看望给予精神慰藉。
6、赡养人应保障老人的精神生活,提供必要的娱乐健身设施。
四、附则
1、本协议是依据国家老年法律法规和省、市优待老年人规定制定的契约,具有法律效力。
2、镇街老年人协会、村民委员会对本协议有监督执行的责任,必要时依据村规民约调处或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被赡养人:
赡养人:
监督单位(村):
年 月 日
附件3
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情况登记卡(参考)
贫困老年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健康状况
家庭子女数
是否与子女同住
子女情况
子女姓名(优先填写同住子女)
子女健康状况
家庭基本情况(包括本人工作、收入情况,简要说明家庭成员情况)
缴纳赡养费(元/年)、物质情况
联络员探访、帮促情况
联络员姓名
联系方式
探访实录
时间
活动内容
是否满意
备注:①本表一户一卡;②统计范围包括“70岁(1949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年满60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的一、二级重度残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年更新;③健康状况应说明是否有自理能力;④子女生活困难(是否贫困户、低保户)的应作特别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