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5611P/2019-07094 | 分 类 | 项目环评和验收 |
发布机构 | 邹城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19-05-31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31日——2019年6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537-5296415
电子信箱:zchbjxk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邹城市公园路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273500)
序号 |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东高矿重工科技有限公司矿用永磁输送装备项目 | 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选址于邹城市北宿镇恒发路。项目利用现有车间,以外购钢板、圆钢、方管、铸钢、槽钢等为主要原料,经切割、焊接、车削、组装、喷漆等工序,年产永磁滚筒皮带机150台、刮板输送机30台、煤矿架空乘人装置40台。 | 一、项目焊接烟尘与切割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1#)排放;调漆、喷漆及晾干工序均位于喷漆房内,喷漆废气经“水帘+过滤棉+活性炭吸附+UV光解”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2#)排放。 二、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外运作农肥。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项目除尘器收尘、边脚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废桶(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喷漆废水属于危险废物,经危废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
2 | 邹城市千泉印刷厂纸制品印刷项目 | 福建闽科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选址于邹城市千泉装饰城北门西院内。项目租赁现有厂房,经印刷、分切等工序,年制作本册、包装装潢、广告纸等纸质印刷品60吨。 | 一、项目印刷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UV光氧催化设备”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外运作农肥。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项目下脚料(废纸张)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废油墨桶、印刷设备清洗废液、废UV灯管、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经危废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
3 | 邹城市海耀建材加工厂石材破碎加工项目 | 宁夏中蓝正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选址于邹城市看庄镇环圣路。项目利用现有车间,以外购石灰石、青石等为主要原料,经上料、破碎、筛分等工序,年产100万吨碎石和10万吨石粉。 | 一、严格落实《济宁市非煤矿产资源加工工业企业和其他工业企业内部堆场扬尘治理技术导则》相关要求。原料存放于密闭车间内、产品存放于成品仓内,原料堆场、上料口及出料口设置喷淋装置,及时洒水抑尘;生产设备全部置于封闭车间内,采用密闭式传送带进行物料输送;设置洗车台、视频监控、PM10在线监测等设施,采取运输车辆覆盖、厂区地面硬化、及时洒水抑尘等措施;加强物料运输、储存、装卸、输送及加工等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粉尘的治理。项目采用密闭破碎设备,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放;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2#)排放;成品仓下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3#)排放。 三、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项目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外运作农肥。 四、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除尘器收尘、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外售;废锤头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
4 | 邹城市敏尔商贸有限公司年产70万吨水洗砂加工项目 |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400万元,选址于邹城市看庄镇环圣路86号。项目以外购干河沙、建筑弃土、弃砂等为主要原料,经筛分、破碎、水洗等工序,年加工水洗砂70万吨。 | 一、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坚持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采取有效的防噪措施,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加强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按照《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要求,设置施工围挡、车辆冲洗设施、定期洒水抑尘等,减轻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外运作农肥;生活垃圾、施工固废应及时外运,妥善处置;施工场地应注意土方的合理堆置,减少水土流失。 二、严格落实《济宁市非煤矿产资源加工工业企业和其他工业企业内部堆场扬尘治理技术导则》相关要求。项目原料、产品及生产设备均置于密闭车间内,原料堆场设置喷淋抑尘装置,装卸过程洒水抑尘,采用密闭式传送带进行物料输送;设置洗车台、视频监控、PM10在线监测等设施,采取运输车辆全覆盖、厂区地面硬化、及时洒水抑尘等措施;加强物料运输、储存、装卸、输送及生产加工等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粉尘的治理。项目进料口设置喷淋装置,进料、筛分、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洗砂废水、压滤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浓缩罐絮凝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作农肥。 四、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除尘器收尘、泥饼外售建材企业;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