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5582C/2019-09901 | 分 类 | 人大建议办理情况 |
发布机构 | 邹城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9-06-14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李洪龙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区老居民的生活保障问题》的议案已收悉,我局经过认真研究,按照本局的职责范围,能够涉及到城区困难弱势群体优待政策的是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春节困难户走访、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救助等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基本情况
1、城乡低保就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政府对家庭生活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民实行救助的制度。该制度以货币补助为主,实行差额补助的方式。我市城市低保现行标准为人均月收入580元。截止目前我市城市低保家庭共1530户、2323人。
2、临时救助是指对由于各种突发性原因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家庭,政府和社会力量按照规定程序、标准和时限给予一定资金帮助的制度。
3、春节困难户走访是指每年春节前对我市城乡困难家庭进行入户走访,春节前全市各镇街对辖区内困难户进行评议并公示,对符合条件的我局统一安排物资进行发放。
4、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救助,是指对全市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实行高等教育阶段全程救助。凡本市城乡低保家庭中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新生,均可享受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凡本市城乡低保家庭中通过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大学生,自入学第二年起至大学毕业,每年均可享受大学生在校救助。考取师范、军校等免交学费专业的学生和处于研究生教育阶段的学生不在救助范围之内。凡符合规定救助条件并经审核批准的本科新生,每人入学救助金5000元;凡符合规定救助条件并经审核批准的专科(含高职)新生,每人入学救助金3000元;凡符合规定救助条件并经审核批准的本、专科(含高职)大学生,每人每年在校救助金1000元。由于是在高考成绩出后才开始此项救助活动,所以今年的大学生救助还未开始。
二、主要做法
1、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广播、电视、进村入户宣传等方式将农村低保政策、标准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编写农村低保宣传明白纸,下发到各乡镇、村委会、村小组和村民手中,做到宣传政策到位,落实政策到人。提高农民对吃低保的思想认识和思想觉悟。
2、加强培训。加强对基层低保工作经办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政策、业务水平。同时,每年要集中力量组织人员对低保户进行一次全员复核,使动态管理落到实处。
困难群众救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是有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深入地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积极落实困难群众的救助政策,把民政救助工作做的更好,确保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做到位,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以上答复不当之处请提出意见,欢迎您对我市的社会救助工作继续给予关注和支持。
特此回复。
邹城市民政局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