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2357P/2019-10005 分        类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发布机构 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19-06-25
文        号 邹自资规字〔2019〕31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关于大力推进智能装备制造业的几点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6-25 发布日期:2019-06-25 信息来源: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刘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智能装备制造业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作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我局积极发挥土地要素保障职能,落实各项产业用地和惠企政策,切实扶持推进我市制造业尤其是智能装备制造业发展。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全力保障制造业用地供应。制造业作为产业支柱,我局一直高度重视,特别是对于纳入《鼓励类产业目录》的产业项目,在土地指标分配和用地供应时,积极向市政府汇报,优先纳入供地计划和指标保障范围。2019年以来,已供应制造业项目用地13宗,面积568.99亩。下步在土地指标分配时,已将荣信、友硕蘑菇小镇、鲁抗医药、太阳纸业等全市重点制造业项目纳入保障范围,待指标分配后予以保障更多制造业项目。

二是落实制造业扶持优惠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国土资源部等6部委《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和我市《关于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邹政发20154,鼓励盘活利用现有用地促进制造业迈向中高端,如传统工业企业转为先进制造业企业,以及利用存量房产进行制造业与文化创意、科技服务业融合发展的,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鼓励制造业企业通过租赁标准厂房解决经营场所,或通过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以及分期供地等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对现有制造业用地增加容积率提升土地开发利用强度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免收土地差价款。

三是提升服务惠企便企。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统一整合,实行一站式办理,落实容缺受理、帮办代办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流程、简化审批。根据省市关于扶持民营经济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文件精神,落实相关惠企政策,下步根据省市出台指导意见情况,按规定解决部分企业两证办理问题,以便企业更好地融资发展。

 

 

                           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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