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2357P/2019-10005 | 分 类 |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
发布机构 | 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19-06-25 |
文 号 | 邹自资规字〔2019〕31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刘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智能装备制造业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作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我局积极发挥土地要素保障职能,落实各项产业用地和惠企政策,切实扶持推进我市制造业尤其是智能装备制造业发展。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全力保障制造业用地供应。制造业作为产业支柱,我局一直高度重视,特别是对于纳入《鼓励类产业目录》的产业项目,在土地指标分配和用地供应时,积极向市政府汇报,优先纳入供地计划和指标保障范围。2019年以来,已供应制造业项目用地13宗,面积568.99亩。下步在土地指标分配时,已将荣信、友硕蘑菇小镇、鲁抗医药、太阳纸业等全市重点制造业项目纳入保障范围,待指标分配后予以保障更多制造业项目。
二是落实制造业扶持优惠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国土资源部等6部委《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和我市《关于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邹政发〔2015〕4号),鼓励盘活利用现有用地促进制造业迈向中高端,如传统工业企业转为先进制造业企业,以及利用存量房产进行制造业与文化创意、科技服务业融合发展的,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鼓励制造业企业通过租赁标准厂房解决经营场所,或通过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以及分期供地等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对现有制造业用地增加容积率提升土地开发利用强度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免收土地差价款。
三是提升服务惠企便企。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统一整合,实行“一站式”办理,落实容缺受理、帮办代办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流程、简化审批。根据省市关于扶持民营经济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文件精神,落实相关惠企政策,下步根据省市出台指导意见情况,按规定解决部分企业“两证”办理问题,以便企业更好地融资发展。
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