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370883MB27796282/2019-09896 分        类 人大建议办理情况
发布机构 邹城市金融办 成文日期 2019-06-03
文        号 (邹金服答复)字第1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号议案(关于加大小微企业园建设扶持力度)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6-03 发布日期:2019-06-03 信息来源:邹城市金融行业发展服务中心

邢凡文、骆兰周、唐兴军、董华、师霞、陈士民、张平安、张怀娥、陈士标、王述振、吕秀芝、仲从中代表

提出的关于加大小微企业园建设扶持力度的议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在贵议案中提到:近年来,郭里镇加快小微企业创业园区建设步伐,努力为小微企业提供集聚发展的良性平台,走出了一条具有郭里特色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新路子。但小微产业园存在资金回笼慢、财政负担重、资金缺口大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小微企业园区功能完善、规模扩大。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作为工作重点,采取一系列措施,不断创新金融工作,着力改进金融服务方式,引导银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主要做法如下:

(一)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继续完善政府协调引导、金融机构主动服务、企业诚信发展的联动机制,以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小微企业为抓手,坚持高效对接、密集对接,积极搭建平台,常态化开展政企对接活动,抓好项目推介,促进资金供需双方有效对接。2019年,计划组织市直有关部门、镇街、各金融机构召开不少于40政银企对接会切实解决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召开政银企对接会议12次,共为参会企业落实贷款28.5亿元424日,全市政金企合作暨金融顾问进企业推进会议召开,会上推介了我市22个重点融资项目(企业),融资总需求达40.6亿元;20家银行与企业现场签订贷款协议资金20.45亿元。

(二)强化银行考核,引导银行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按半年度对银行进行考核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融资税收贡献”3个方面、17项指标实行三百分制考核。坚持结果导向,通过考核奖惩、调整政府性资金存放等一系列措施,引导银行机构调整信贷投向,合理配置信贷资源,加大对我市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同时引导银行在信贷规模、利率、期限、审批等方面加大对上争取力度,为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创造更有利的融资环境和条件。截至20194月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各项贷款余额为632.46亿元,较年初增加50.11亿元,增长8.6%

(三)创新金融产品,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结合我市经济发展中产生的多样化信贷需求,鼓励有条件的银行在政策允许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深入推广银税互动贷款“人才贷”、无还本续贷政银保业务,探索拓宽贷款抵质押物范围,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提高企业融资服务质效中小微企业担保难、融资难问题。

(四)建立企业金融顾问制度、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融智。从济宁市级银行、驻邹银行中选聘38名金融专业人员担任金融顾问,开展金融顾问进企业走访活动,覆盖全市300余家企业,推动企业用足用好各项优惠政策和金融产品,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目前,金融顾问已走访企业210家。 

(五)重启惠邹应急转贷基金,帮扶企业化解短时期资金困难。由政府出资1500万元,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积极对接省、市应急转贷基金,引导银行对于市场前景好、产品有销路、资金链暂时有困难的中小企业正常续贷,帮扶企业化解短时期资金困难。目前,共为5家企业完成转贷,转贷规模2950万元。

(六)大力推动企业改制挂牌上市,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从我市中小微企业中筛选一批实力强、成长性好的优势企业纳入辅导范围,进一步健全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通过政策引导、扶持,解决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的资金、人才、土地、房产、环评等问题,降低企业改制上市成本,创造有利条件支持企业改制上市,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实现中小微企业做大做优做强截至目前,郭里镇共有9家企业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上市。

虽然我市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做了一些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仍不能满足广大中小微企业发展对信贷资金的大量需求。结合您们议案中提出的宝贵建议,今后工作中,市金融行业发展服务中心将进一步采取深化银企对接合作强化银行考核创新金融产品、推动企业股改上市等一系列措施,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融资支持力度,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特此回复  

                 

                 201963 

 

 

 

 

 

 

 

 

 

 

 

 

 

签发人:邵泽国

联系人:王继升

联系电话:5117978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号议案的答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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