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5611P/2019-07652 | 分 类 | 项目环评和验收 |
发布机构 | 邹城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19-07-10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7月10日——2019年7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537-5296415
通讯地址:邹城市公园路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273500)
序号 |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济宁市珉晟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废矿石、尾矿、风化砂再生新型建筑材料(水洗砂、水泥砖)建设项目(一期) | 项目(一期)总投资1000万元,位于邹城市田黄镇河西村崇尚线路南。项目一期建设1座生产车间,建筑面积约3500m2,新上洗砂机、破碎机、搅拌机、制砖机等生产设备,年产水洗砂15万吨、水泥砖200万块。建设单位委托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8年11月14日取得批复,批复文号为邹环报告表[2018]165号。目前该项目及其附属设施已建设完成,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已同步建成。 本次验收内容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固废部分)变更情况 环评阶段设计废泥砂集中收集后外售建材企业;实际建设中洗砂生产线配套建设压滤机,废泥沙经压滤机压滤成泥饼后,部分回用于水泥砖生产,剩余外售处理。 上述变动未造成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重大变更。 | 1、固废处置方面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除尘器收尘、地面清理粉尘收集后全部回用于水泥砖生产,洗车台沉淀池沉渣、泥饼收集后部分回用于水泥砖生产,剩余外售处理。 |
2 | 邹城市任伟新型环保节能建材厂废矿石、尾矿、风化砂再生新型建筑材料(水洗砂、水泥砖)建设项目(一期) |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位于邹城市田黄镇瓦曲村北.项目新建一条洗砂生产线,年产水洗砂15万吨。建设单位委托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8年11月08日取得批复,批复文号为邹环报告表[2018]162号。目前该项目及其附属设施已建设完成,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已同步建成。 项目(固废部分)变更情况 环评阶段设计洗车废水、洗砂废水采用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洗沙,实际均采用“三级沉淀+浓缩罐絮凝沉淀+压滤”处理后循环使用,废泥沙压滤成泥饼后外售制砖。 上述变动未造成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重大变更。 | 1、固废处置方面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除尘器收尘和泥饼外售制砖。 |
3 | 山东迈易特传动有限公司永磁电机及控制系统生产项目 | 环评设计阶段焊渣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实际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环评阶段未识别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待产生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上述变动未造成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重大变更。 | 1、固废处置方面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焊渣、车间地面清理粉尘、导热硅脂和凡士林包装桶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 废机油、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喷淋塔更换废水、废酒精包装桶、废油漆桶、废绝缘漆桶、废稀释剂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待产生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