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鹏 赵玲玲 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19-07-26
信息来源: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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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将201312831号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姚鹏 赵玲玲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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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将201312831号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姚鹏 赵玲玲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