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5611P/2019-08247 分        类 项目环评和验收
发布机构 邹城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19-08-16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环评拟审批公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8-16 发布日期:2019-08-16 信息来源:邹城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8月16日——2019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537-5296415

电子信箱:zchbjxk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邹城市公园路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273500)

 

序号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化学工业(全国)饲料添加剂工程技术中心山东科技公司年产500t柠檬酸钙、2000t泛酸钙食品添加剂项目

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0952万元,选址于邹城市太平镇工业园区,山东省化工研究院科技产业园内。项目利用已建成车间,以柠檬酸、氢氧化钙为原料,经柠檬酸钙合成、结晶、离心、干燥等工序,年产500t柠檬酸钙;以氢氧化钙、无水甲醇、β-氨基丙酸、γ-丁内酯为原料,经成盐反应、结晶、离心、干燥、缩合反应、离心、干燥等工序,年产2000t泛酸钙。

一、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管理,各类反应釜、存储桶采取密封设计,减少物料的转运次数和周转量,加大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治理力度。项目柠檬酸钙干燥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1#)排放;β-氨基丙酸钙干燥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2#)排放;泛酸钙干燥过程产生的废气,经“三级冷凝+活性炭吸附+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3#)排放。

二、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共计424m3/a,经山东省化工研究院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邹城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项目包装袋(桶)收集后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废滤布、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经危废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五、加强安全生产与环保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日常检查维修,杜绝“跑冒滴漏”;依托山东省化工研究院科技产业园内现有1500m3事故应急池,将事故排放控制在厂内。

 

2

邹城市润绕商贸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动物源性蛋白饲料项目

宁夏中蓝正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选址于邹城市中心镇大赵村东北。项目利用已建成车间,以猪、鸭、鸡等屠宰下脚料为原料,经冻肉粉碎、预热融化、负压熬油、油渣分离等工序,年加工22500吨动物油和7500吨油渣饼。

一、项目熬油工序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旋液分离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1#)排放;配套建设一台4t/h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2#)排放。

二、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蒸发冷凝水回用于冷却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作农肥。油罐周围设置围堰,加强储罐及管道的日常检查维修,杜绝“跑冒滴漏”,同时对储罐区、油渣存放区等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项目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废活性炭和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经危废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3

山东拓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混凝土项目

济宁富美环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选址于邹城市太平镇鲍太路北首。项目以水泥、石子、沙子、粉煤灰、矿粉等为原料,经上料、计量、水搅拌等工序,年加工混凝土30万立方米。

一、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坚持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采取有效的防噪措施,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加强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按照《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要求,设置施工围挡、车辆冲洗设施、定期洒水抑尘等,减轻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外运作农肥;生活垃圾、施工固废应及时外运,妥善处置;施工场地应注意土方的合理堆置,减少水土流失。

二、严格落实《济宁市非煤矿产资源加工工业企业和其他工业企业内部堆场扬尘治理技术导则》相关要求。粉煤灰、矿粉、水泥均存放于筒仓内,沙子和石子等原料存放于封闭原料库内,并定期洒水抑尘;生产设备均置于密闭车间内,配料斗上方设置水喷淋装置,并对提升斗进行半封闭设置,采用密闭式传送带进行物料输送;设置洗车台、视频监控、PM10在线监测等设施,采取运输车辆覆盖、厂区地面硬化、及时洒水抑尘等措施;加强物料运输、储存、装卸、输送及加工等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粉尘的治理。项目筒仓粉尘经仓顶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1#)排放;搅拌主机设在封闭搅拌楼内,搅拌粉尘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2#)排放。

三、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项目搅拌机清洗废水、水泥罐车冲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后,与场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外运作农肥。

四、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除尘器收尘、压滤后的沉淀池沉渣、砂石分离机分离的砂石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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