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5611P/2019-08407 分        类 项目环评和验收
发布机构 邹城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19-08-22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竣工验收拟审批公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与调查结果基本情况(固废部分)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8-22 发布日期:2019-08-22 信息来源:邹城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8月22日——2019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537-5296415

电子信箱:zchbjxk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邹城市公园路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273500)

序号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脚手架管喷漆项目

项目位于邹城市中心店镇金明路(原金明公司院内),项目新建喷漆房1座,年维修脚手架管100吨、维修刷漆脚手架管300吨、喷漆脚手架管150吨。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的60%。

建设单位委托宁夏中蓝正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5月17日取得批复,批复文号为济环报告表(邹城)[2019]1号。

目前该项目及其附属设施已建设完成,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已同步建成。

本次验收内容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固废部分)变更情况

环评阶段未识别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更换周期约10年,目前尚未产生,待产生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以上变动并未引起不利环境影响,验收调查单位、验收专家等认为以上变更不属于重大变动。

固废处置方面

项目配套建设了危废暂存库,落实了危废库管理台账、转移联单、设置危废标志等管理制度。废漆渣、废过滤棉、废包装桶和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催化剂更换周期约10年,目前尚未产生,更换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下脚料(除锈产生的水泥渣、铁锈)、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处理。

2

兖州东方机电有限公司矿用防爆电器、高低压开关柜及控制设备生产项目

项目位于邹城市矿建西路439号,设置东、西两个厂区,租赁现有车间进行生产,不新增占地。项目以钢板、覆铝锌板、铜材等为原辅材料,经下料、折弯、车削成型、打孔、焊接、外协喷塑、装配等工序,年产高低压开关柜2000台;以半成品壳体(已喷漆)、各种元器件等为原辅材料,经装配工序,年产矿用防爆开关100台;以电线、半成品壳体、铁芯等为原辅材料,经线圈绕制、浸漆、固化、套装、焊接、装配等工序,年产矿用变压器450台。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

建设单位委托宁夏中蓝正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3月27日取得批复,批复文号为邹环报告表[2019]44号。

目前该项目及其附属设施已建设完成,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已同步建成。

本次验收内容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固废部分)变更情况

环评设计阶段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实际交由环卫部门清运;环评阶段未识别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每五年更换一次,目前尚未产生,待产生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以上变动并未引起不利环境影响,验收调查单位、验收专家等认为以上变更不属于重大变动。

固废处置方面

项目配套建设了危废暂存库,落实了危废库管理台账、转移联单、设置危废标志等管理制度。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漆渣、废包装桶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每五年更换一次,目前尚未产生,待产生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下脚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除尘器收尘、废包装袋和焊渣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3

邹城市鼎昊门窗有限公司铝合金门窗加工项目

项目位于邹城市峄山镇刘营村西(104国道路东),租赁现有车间进行生产,不新增占地。本项目以外购铝合金、中空玻璃等为主要原料,经切割、压孔、组装、玻璃组装、整体组装等工序,年产铝合金门窗(储柜门)6000m²。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建设单位委托宁夏中蓝正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9年5月28日取得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分局批复,批复文号为邹环报告表[2019]20号。目前该项目及其附属设施已建设完成,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已同步建成。

本次验收内容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固体废物)变更情况

环评阶段设计硅酮胶组装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采用“活性炭棉+UV光解设备”处理,实际建成“活性炭吸附+过滤棉+UV光解”处理设施,固体废物无废活性炭棉产生,增加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以上变动并未引起不利环境影响,验收调查单位、验收专家等认为以上变更不属于重大变动。

固废处置方面

项目配套建设了危废暂存库,落实了危废库管理台账、转移联单、设置危废标志等管理制度。下脚料收集后外售处理;废胶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更换周期2-3年,目前尚未产生,待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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