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教体局2019年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9-08-28 信息来源: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二、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三、2019年收入预算表

四、2019年支出预算表

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2019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2019年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研究制定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二)负责指导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党建工作指导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

)贯彻执行教育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市教育和体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统筹管理全市教育和体育工作等。负责全市教育和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承担人才工作相关职责。指导学校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

)指导全市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德育、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督查、指导、协调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和防范、处理突发应急事件,负责局(委)属单位安全稳定工作。

)统筹规划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按规定承担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调整的审核、审批或报批工作。

)参与起草教育和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和学生资助政策,监测教育和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编报市级教育和体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指导所属单位事业经费、基建投资和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市的教育和体育援助和贷款;指导学校基本建设和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全市各类学历教育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负责全市初中、小学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上报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对外及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和体育交流与合作工作。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出国留学和接收外国留学生工作。

)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负责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

(十)负责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负责拟定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和参与推动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十)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场地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体育宣传、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十)统筹规划全市老年人和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推进老年人和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消防工作。负责参加比赛的体育运动船艇安全监管。

(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民办学校、民办培训机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等党建工作。按照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委员单位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职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落实深化基础教育、现代职业教育、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实施惠民重点工程,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有效提升服务水平,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坚持以“便民惠民”为核心,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打造竞争力强的体育项目,优化体育产业结构,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教育和体育局设8个职能科室:综合科、人事科、财务教育经费管理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邹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群众体育科竞赛训练科党建办公室。党群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立,由机关人员兼职负责具体工作。纪检、监察机构编制按有关规定执行。

邹城教育和体育部门预算单位包括:局机关预算,邹城市教体系统学校、乡镇教办、街道教育科预算

纳入邹城教育和体育 2019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邹城市教育局机关

2.邹城一中

3.邹城二中

4.邹城市实验中学

5.邹城市兖矿一中

6.邹城市兖矿二中

7.邹城四中

8.邹城五中

9.邹城六中

10.邹城七中

11.邹城八中

12.邹城市第一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13.邹城市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14.邹城市杏花村小学

15.邹城市匡衡路小学

16.邹城市兖矿一小

17.邹城市兖矿二小

18.邹城市孟子小学

19.邹城市凫山小学

20.邹城市电厂小学

21.邹城市西关小学

22.邹城市南屯矿校

23.邹城市北宿矿校

24.邹城市东滩矿校

25.邹城市鲍店矿校

26.邹城市教师进修学校

27.邹城市特殊教育学校

28.邹城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29.邹城市乡镇教办、街道教育科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1. 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2. 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3. 2019年收入预算表

4. 2019年支出预算表

5. 2019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6.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7.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8.2019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9.2019年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10.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11.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详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为 201864.28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190391.46万元,上年结转10289.22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为 201864.28 万元,基本支出 166203.18  万元,项目支出 35661.1 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当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90391.46 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162442.84万元,专项收入安排的拨款20152.88万元,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408万元,上级转移支付7387.74 万元。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0391.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教育(类)支出189260.6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72.84万元,其他支出35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

2019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189983.46 万元,比上年增长1.6%。具体情况如下: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2024.0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福利、机关运行经费;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支出 1428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助学金。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支出 79290.65 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和农村小学人员工资福利、学校运行支出;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支出51627.03 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和农村中学人员工资福利、学校运行支出;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支出26768.9万元主要用于城市高中人员工资福利、学校运行支出;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项)支出8934.88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系统离退休教师住房、取暖补贴,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民办教师教护龄补贴等支出。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项)支出5490.73万元主要用于职业教育人员工资福利、学校运行支出;

教育支出(类) 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支出1102.82万元主要用于特殊教育人员经费、学校运行支出。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支出 698.52万元,主要用于教师进修学校人员经费、学校运行支出。  

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支出10295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系统国建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改造建设、集中供热学校取暖补助、体校办学经费、教师资格考试、中高考考试费用等项目支出。

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支出1600万元,主要用于地税局征收费用、 死亡教师一次性抚恤金、遗属补助等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行政运行支出722.84万元,主要用于原体育局机关人员工资福利、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408 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0万元,其他支出358万元

(五)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情况

2019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 165019.58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52631.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 12235.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资本性支出119.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预算7189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邹城市教育部门(包含全市中小学、职业等)通过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预算共 71.44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3  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43.32 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教育系统公车保有量总计为31辆,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预算25.12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国内公务接待。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公务费定额)

 邹城市教体局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873万元,包括教体局机关运转经费及局机关人员工资福利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8年底,邹城市教育系统各预算单位房屋面积1126734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教学用房、教学办公用房;共有车辆31辆,价值50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共设置8个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分别为:

1、集中供热学校取暖补助,项目绩效管理目标为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拨付集中供热取暖补助,成本控制在150万元,确保学生温暖过冬。

2、政府助学金,项目依据《关于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济财教【2011】107号);《关于修订<山东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教【2015】38号)《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济财教【2013】7号),项目成本控制在293万元,绩效管理目标为通过助学金发放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负担,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3、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免除省编《配套练习册费》及免除邹城籍学生作业本费,项目依据为2016年秋季学期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配套练习册不再免费供应,要求各县区不要向学生及家长收费,由财政投入经费统一订购,项目成本控制在530万元,目标为减轻学生家庭负担,促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师生公交补助,项目主要内容为通过市国运公共交通公司与初、高中学校充分协商,开通90条初、高中校区师生公交线路。项目成本控制在135万元,目标为开通学校公交路线,方便且保护师生安全上下学。

5、义务教育阶段营养餐改善计划,项目依据为《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邹政字【2012】129号);《关于实施非家庭经济困难农村中小学生营养补助的意见》(济政办字【2013】39号),项目成本1100万元,目标为通过营养餐补助计划,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城市经济困难学生和农村学生家庭负担,使每一个受助学生能健康成长,顺利完成学业。。

6、提前下达校舍维修改造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依据为鲁财教【2018】55号,济财教【2018】60号文。项目预算控制数758万元,建设、改造、修缮校舍,竣工合格率100%。

7、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项目依据鲁财教指【2019】1号,项目控制成本757万元,项目目标及时拨付上级财政专项资金,促进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项目竣工合格率100%。

8、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依据鲁财教指【2018】106号,鲁财教指【2019】20号 鲁财教指【2019】2号文,项目控制成本1088万元,按时拨付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促进学前教育发展,项目竣工合格率100%。

(六)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有关情

2019年,邹城市教体系统支出201864.28万元,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区分:工资福利支出144754.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514.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429.08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5783万元,资本性支出1061.48万元,其他支出10289.2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以及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教体系统预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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