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554XU/2019-08697 | 分 类 | 部门(镇街)财政决算 |
发布机构 | 邹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19-08-02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市煤炭资源的统筹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煤炭工业及资源型城市转型方面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协调煤炭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负责统筹规划和合理开发全市煤炭资源,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合理布局,壮大煤电化工产业,拉长煤化工产业链条。
3、依法规范和整顿煤炭生产经营秩序;掌握和分析煤炭工业生产动态,汇集、分析和发布国内外煤炭经济技术信息和市场信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组织指导煤炭行业科技创新工作。
4、负责协调地矿关系,解决工农关系纠纷,搞好压煤搬迁政策和具体措施的落实;负责搬迁村庄和单位规划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配合压煤塌陷区治理的组织实施。
5、负责分析研究兖矿集团的经济活动和发展趋势,建立与兖矿集团信息共享机制,搭建互动交流平台,完善对接合作沟通协调机制,提出与其经济协作发展建议;协调各镇街、市直部门解决兖矿集团发展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邹城市煤炭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没有下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邹城市煤炭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1个,包括:
1、邹城市煤炭局本级
2、机关服务中心0个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156.78万元、支出总计667.85。与2017年相比,收入减少454.51万元,减少68.06%,支出增加540.43万元,增加424.13%。主要是2017年度清洁煤推广奖补资金未兑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合计157.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78 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667.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7.8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6.78万元,支出总计667.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54.71万元,减少68.15 %;支出增加545.03万元,增加446.12%。2017年度清洁煤补贴资金2018年兑付,清洁煤补贴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长539.78万元,增长423.6%。主要是2017年度清洁煤补贴资金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67.2万元,占10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 %;公共安全(类)支出 0万元,占0 %;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 %。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0.85万元,支出决算为6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9.9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度清洁煤补贴资金未在2017年底拨付。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反映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支出。年初预算为130.85 万元,支出决算为13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日常办公经费为定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反映用于社会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5.52万元,支出决算为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固定。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667.2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621.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6.41万元、津贴补贴31.35万元、绩效工资6.91万元、基本养老保险13.5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2.82万元、生活补助520.73万元、奖金13.77万元、其他个人家庭补助0.43万元。
公用经费45.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3万元、印刷费0.97万元、邮电费0.51万元、取暖费2.28万元、物业费0.03万元、差旅费1.49万元、维护费0.05万元、工会费0.37万元、公车运行费0.2万元、会议费0.42万元、培训费0.37万元、劳务费1.66万元、委托业务费3.04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2.5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款)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主要反映用于0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持平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没该类预算。
2、农林水(类)水土保持补偿费(款)预防保护和监督管理(项)。主要反映用于0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决算数0与年初预算0持平,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没该类预算。
邹城市煤炭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邹城市煤炭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0.2万元(含局机关及0个所属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0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公车减少运行、无公务接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2018年预算基本持平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与2018年预算1.96万元、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减少0.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此类公务活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外出调研活动减少。公务接待费为0万元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接待活动。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18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等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8年煤炭局等单位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没有新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万元。主要用于外出调研活动。2018年邹城市煤炭局等单位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本部门无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接待费经费支出。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邹城市煤炭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95万元,比2017年增长24.82万元,增长117.46 %,与上年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监控平台升级改造费用增加日常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金额32.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18.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14.31万元。本年度内未授予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或本年度内未授予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公务用车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经自查,没有涉及该项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本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本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xx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xx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