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出租汽车行业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日期:2020-01-10
信息来源:邹城市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管理,规范从业人员服务行为,提升行业为民服务能力,遏制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保护乘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1-2月份,市交通运输局将组织开展出租汽车行业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出租汽车行业个别从业人员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漫天要价,故意绕道,对乘客挑肥拣瘦、故意拒载等违规经营行为以及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私家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私家车充当县域客运班车,往返于济宁市与我市间“黑班线”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行动中,市交通运输局将多措并举、周密安排部署,确保行动切实取得实效。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和路面执法检查。通过在火车站、汽车站、人民医院等人流密集区域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页等形式,积极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对经常出入汽车站、火车站等重点区域的车辆纳入重点监管。二是强化协调配合,深化联合执法。联合公安部门实现双方信息共享,探索建立车站联合执法新模式,协调联动、相互配合,形成集合效应。三是畅通群众投诉举报通道。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畅通举报渠道,坚持依靠群众,鼓励社会各界、广大出租车经营者举报和提供“黑车”及出租车违章行为的线索。四是纳入行业服务质量考核。对查处的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不规范服务行为,按规定分别计入出租汽车客运企业信誉考核和单车考核档案。五是强化源头治理,构建长效机制。坚持路面执法与源头治理有机结合,与合法出租车驾驶员代表座谈,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限期清退所有不合规车辆。
(市交通运输局 李梅 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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