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2357P/2020-19881 分        类 部门(镇街)文件
发布机构 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0-01-02
文        号 邹自资规发〔2020〕1号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邹自资规发〔2020〕1号 关于印发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02 信息来源: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各科室、各单位:

现将《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月2日    

 

 

 

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和济宁市局的工作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党建为统领,以“队伍建设提升年”“改革创新争先年”为抓手,聚焦重点难点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推进各项工作纵深突破,精准高效服务经济发展、保护自然资源生态,实现整体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为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和生态支撑。

   一、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

   1.积极破解指标制约瓶颈。成立土地保障专班,建立项目用地储备库,实行项目提前申报联审制度。联合发改、教体、民政、农村农业、工信等部门做好计划指标对上争取工作;积极协调购买异地土地指标。大力实施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最新数据,摸清全市存量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潜力和工矿废弃地底数,制定利用计划、强力推进实施。对已取缔或已废弃砖瓦窑厂、村镇办工厂、已闭坑矿山,通过实行整治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等进行土地复垦。健全市场运作机制,探索项目建设投融资、土地指标开发等市场机制,鼓励国有公司发挥资本优势,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资金渠道多元化的良性工作机制。加强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建立补充耕地项目储备库,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探索推行“整乡镇”土地整治新模式,保障耕地占补平衡。(用途管制科、三调办、土地整理中心)

   2.节约集约用地。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力度。实施双合同管理工业用地。探索开展工业“标准地”供应,将出让宗地环境保护、投资强度、亩均产值、亩均税收等指标纳入土地出让合同和标准地使用协议,实施双合同管理,加强供后履约监管。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摸清全市农村闲散土地基本情况,建立数据库,结合增减挂钩、补充耕地实施激励政策,围绕乡村振兴,科学编制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方案。积极争取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开发利用科)

   3.保持土地市场平稳发展。推动土地二级市场建设纳入政府年度重要事项,坚持市场主导,强化土地出让监管把控,规范土地交易市场秩序,推动地价评估、土地交易、土地价格等回归市场,有序推进土地二级市场建设。做好土地收储,科学编制《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储备和供应计划》,进一步完善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积极争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土地储备中心)

   二、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和生态修复

   4.加快绿色矿山建设。组织矿山企业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实施建设,实行第三方实地评估核查,及时推荐上报,争取完成6家绿色矿山建设任务,持续推进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拟关闭矿山企业矿业权退出工作,确保按时完成退出任务。强力推进露天非煤矿山开采专项整治,落实加强政府监管、实施开采调控、实行源头追溯制、严守生产施工时间、依法实行双停、鼓励国有企业入股参股、强化督导执法力度、严肃问责追责等措施,争取年底前露天非煤矿山控制在11个以内(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项目设置采矿权除外)。(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国土空间生态科)

   5.全面加强生态修复。年内完成1处2013年以来关闭露天开采废弃矿山治理项目整改工作(香城镇南羊皮采石六矿),3处矿山复绿项目整改工作(大束镇云山废弃石灰岩矿、石墙镇宋庄山废弃石灰岩矿、郭里镇羊山废弃石灰岩矿),1处“三区两线”可视范围项目整改工作(中心店镇-曲阜市小雪镇九龙山石灰岩矿区治理工程)。进一步强化工程项目中产出的自用之外剩余砂石资源及可利用废弃物管理,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砂石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立国有平台负责砂石资源拍卖、加工、出售等经营管理体系。加快推进采煤塌陷地治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间节点,确保完成太平二期北区、三期工程,中心后屯工程建设,组织煤炭企业做好浅层采煤塌陷地退出工作。通过完善推进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健全配套政策、创新方法模式、争取上级扶持等措施,探索采煤塌陷地治理新途径,实现省政府双80%任务目标。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

   6.统筹抓好国土绿化及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继续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突出抓好重点区域绿化,全域开展植树造林,建设完善森林生态网络体系。持续推进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集中实施精品经济林2000亩,退耕还林还果1万亩。对城前、大束、郭里、石墙、千泉5个镇街的部分山头进行重点绿化,完成荒山造林7900亩。以泗河、戈河、大沙河等河流绿化为主线,突出生态景观和防护效能,实施水系退化林木更新改造,建设高标准道路绿化带,完成造林1950亩。积极拓展造林绿化空间,在大束、北宿、郭里、石墙等镇积极开展林网建设,完善农田林网0.13万亩。结合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深入实施“绿满乡村”行动,新建、提升森林乡村示范村11个、重点村99个,新建义务植树点30处。全面建立市、镇街、村三级林长制,将重要生态资源分布区全部纳入林长制责任范围,建立完善的林长制工作管理、协调、检查和评价责任管理体系。加强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事中事后管理,强化公益林管理市、镇、村三级联动。落实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配合完成国家、省、济宁市级林产品抽检工作。全面落实《济宁市关于创建国际湿地城市的实施意见》,完成创建国际湿地城市任务。积极开展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等湿地科普宣教活动;完成一处野生动物救助站建设。开展古树名木资源调查,建立管理系统,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林业服务中心、林草资源和湿地保护监督科、湿地中心)

   7.全力发展林业绿色富民产业。大力培育林业“新六产”,着力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逐步拉长产业链条,提升林果精深加工水平,持续推动特色经济林果、木本粮油、苗木花卉、木材加工等产业转型升级。依托各类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和宜居小镇、森林镇村等,助推森林旅游康养、果园苗圃湿地观光等生态旅游产业。开展现代生态康养林场创建试点,提质增效经济林4000亩、苗木花卉2000亩,积极搭建全市大樱桃、核桃专业化市场。全面推进林业技术服务,抓好技术指导服务和技术培训,全面推广新优品种、新特技术,大力发展冷链贮运、连锁经营等现代物流业和新型营销方式,支持配合办好大樱桃、核桃等各类林产品展销博览活动。(林业服务中心、林草资源和湿地保护监督科)

   三、加快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8.科学高效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坚持底线思维,开展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统筹城乡、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积极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立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依托信息平合,以一张底图为基础,建立全市管控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和管控规则明晰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同步推动“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为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提供信息化支撑。按照“突出实用性、保持乡土味、尊重民意”的原则,在试点村庄规划编制基础上,指导各镇街全面启动村庄规划编制,结合土地报批计划,优先编制相关村庄规划,2020年底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应编尽编。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规划依据,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科、城市规划科、村镇规划科)

   9.积极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批而未建用地调查、城市开发边界及生态保护红线内土地利用调查等专项调查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整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所需的各类空间关联数据,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一张底图,建立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依托信息平合,以一张底图为基础,建立全市管控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和管控规则明晰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同步推动“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为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提供信息化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科、城市规划科、村镇规划科、三调办)

   10.做好重点项目规划编制及专项规划编制。开展2020年重点项目规划编制,启动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十四五”规划编制,科学编制“十四五”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森林经营、采煤塌陷地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测绘、自然保护地管理、林业改革发展、矿产资源开发等专项规划。根据济宁市局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划定工作,编制地面沉降防治规划、地热资源地质调查与开发利用规划等工作。(国土空间规划科、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测绘地理信息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

   11.提升基础地理信息测绘服务水平。编制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开展基础测绘,完成孟子湖新区、新农村、自然保护区等大比例尺地形图数据库建设。加强测绘行业、测绘中介市场、民用航拍、问题地图、测绘地理信息产品等事项监管,做好全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应急测绘保障,建设峄山、铁山景观型测量标志2处。建成全市应急测绘保障基地,积极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测绘应急演练。(测绘地理信息科)

   12.实施自然保护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2019〕42号文)部署,对交叉重叠、相邻相近的自然保护地进行归并整合,完成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前期基础工作;对边界范围和功能分区进行合理调整并完成勘界立标;明确保护地机构管理人员、职责;积极整改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建设问题,妥善做好自然保护区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完成自然资源主题公园建设。(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四、维护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

   13.全面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在全面完成初始调查数据整 改的基础上,加快推动统一时点更新调查,形成全市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同步完成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完成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的建设用地调查、永久基本农田调查等国家级专项调查和省级确定的开发区内、城市开发边界及生态保护红线内、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更新全市耕地后备资源和采煤塌陷地调查成果,开展调查成果汇总。(三调办、土地利用科、各基层中队)

   14.积极开展不动产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完善不动产和自然资源登记信息化建设,推进大数据应用,开发完善全市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实现网上办理、异地可办。开展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3月底前完成不动产登记系统向政务云迁移,6月底前全面完成权籍补充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建设,12月底前全面实施农村房地一体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规范林权登记工作。积极推进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 建设用地登记颁证率90%以上。推动进一步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今年解决3-5个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确权登记科)

   五、提高自然资源工作法治化水平

   15.抓好法制和新闻宣传工作。积极推进法治宣传“四个一百”工程,打造自然资源法治文化阵地,年内举行6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在6所学校开设自然资源法治讲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统筹用好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和公众号及城市规划展览馆、户外阳光规划专栏、自然保护地等平台,利用世界湿地日(2月2日)、中国植树节(3月12日)、世界地球日(4月22日)、全国土地日(6月25日)、测绘法宣传日(8月29日)、国家宪法日(12月4日)等重要纪念日,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参与自然资源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加强重大舆情分析研判,做好网络舆情应对工作。(执法监察和法制科、综合科)

   16.着力打造自然资源综合执法体系。统筹国土、林业、规划执法工作,打造全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体系,形成协调统一的自然资源“大执法”工作格局。针对耕地保护督察违法用地问题等七大方面、十大问题整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强化卫片违法用地整改,坚决做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坚决防止违建别墅问题反弹回潮。以坚决消除违法状态为目标,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整改一宗,销号一宗。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重点关注林权林地、林木采伐等领域,出狠招、求实效。加强规划监管,以日常巡查为抓手,将平面位置、地下工程、外饰面管理等作为监管重点,确保建设工程项目严格按照规划要求组织实施。依法打击非法采石采砂行为,实施多部门联动机制,开展私挖盗采砂石资源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砂石开采点、堆放点、加工生产点,严厉打击执法不严及违法乱纪问题,确保非法采石采砂现象得到根本性遏制。抓好野生动物疫情疫源管控工作,严厉打击候鸟等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形成多部门联合打击的高压势态。指导督促自然资源领域复工复产工程项目落实防疫措施。(执法监察大队、各基层中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林草资源和湿地保护监督科)

   六、守住自然资源领域安全底线

   17.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加强耕地保护,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强化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职责,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全面开展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成果核实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和数据库,加强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建立补充耕地储备制度,做好储备补充耕地核查整改工作,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完成年度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和动态检测,保持全市耕地占补动态平衡。(耕地保护监督科、土地整理中心)

   18.抓好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把安全生产要求落实到城乡规划、非煤矿山监管、森林资源保护等各个环节,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活动,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快整改、真到位。积极做好地质灾害预防治理,扎实开展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指导、监督全市非煤矿山企业、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完善行政争议案件工作机制。继续推行领导包案和领导接访,积极稳妥化解信访积案,确保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和信访形势稳定。(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林草资源和湿地保护监督科、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综合科)

   19.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修编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核查。组织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实施好地质灾害治理及搬迁避让等项目。积极组织城前镇范家庄村崩塌治理项目向上级部门申请立项。(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20.切实抓好森林防火。提高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林区火源管控,健全森林火灾监测预警体系,建立森林防火热点监控平台。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抓好春节、清明节等重要时段和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防火工作。完善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的督导检查工作机制。组织专职森林防火队伍加大巡查力度,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下。(森林防火大队、各基层中队、峄山林场、吴宝庵林场、十八盘林场)

   21扎实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加大松材线虫病、松褐天牛等疫情防控除治力度,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监测、飞防、地防进行承包防控,确保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下。理顺落实森林植物检疫管理体制,坚决遏制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蔓延扩散趋势。(林业服务中心、林草资源和湿地保护监督科)

   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提高执行力

   22.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党建办、各党支部)

   23.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引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支部规范化建设清单,扎实开展支部评星定级,推动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推动党内组织生活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积极组织开展党员公开承诺践诺、党员亮化记分、“四看四树”活动等工作,搭建党员发挥作用的载体平台,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党建办、各党支部)

   24.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一岗双责”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到自然资源各项工作中。办好廉洁教育讲堂,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弘扬廉洁文明家风,抓好对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加大督查和机关纪委监督力度,建立健全督查机制,高频度开展监督察访,强化对党员干部履职尽责、遵规守纪的监督;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财务内审和招标(采购)内部控制监督管理,聚焦重点领域、关键部门和重要岗位,对下属事业单位开展财务内部审计,严格审核“三公”经费及项目资金管理,强化对党员干部依法行政、规范用权的监督,让党员干部远离风险和围猎。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苗头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查严管严治,做到有纪必依、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全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自然资源政治生态。(机关纪委、财务审计科、各党支部)

   25.持续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大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请进来走出去,组织自然资源大讲堂10期,到知名高校开展业务提升集中学习。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建立良好干部选用机制,发挥综合考核成效,提拔重用能力强、思想新、作风硬的优秀干部。重视人才充实、培养,公开招考补充规划、土地管理和林业技术推广等专业人才,整合发挥现有人员作用,在工作实践中锻炼队伍。做好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整合,配齐配强班子和各岗位人员,完善议事决策、日常管理、工作运行等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着力抓好事业单位职责调整、人员划转,认真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竞聘工作。设立督查考核工作专班,对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及局承担的重点工程、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年度工作目标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督办。抓实全员绩效考核,不断提升干部执行力。(督查办公室、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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