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6294R/2020-19885 | 分 类 | 部门(镇街)文件 |
发布机构 | 邹城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0-01-09 |
文 号 | 邹交字〔2020〕2号 | 废止日期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
现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20年春运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邹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9日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20年春运工作方案
2020年春运自1月10日开始,至2月18日结束,共计40天。为扎实做好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20年春运工作,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根据省、济宁市及我市有关春运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春运工作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开年重要的民生工程,做好春运工作是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的必然要求。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交通运输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使命担当,紧扣“满足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出行需求”总体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力实现“便捷春运、温馨春运、平安春运”工作目标,圆满完成2020年春运工作任务。
二、春运形势
伴随高铁、民航和私家车辆的快速发展,结合春运期间的季节性特征和社会性特点,预计春运期间,道路运输主要集中在中短途和农村地区,加重了道路畅通保障任务,加大了重点物资运输保障难度,安全应急压力较大。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科学决策,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全面做好2020年全市春运组织保障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加强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交通运输局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业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相关科室、局各事业单位,有关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运输管理科,具体负责春运的综合协调工作。各相关单位、运输企业也要分别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好相应的工作措施和方案,认真组织做好2020年春运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抓好运输组织和保障。一要做好运输组织。加强分析预测和运力配置,加大对综合客运枢纽、火车站、景区等重点区域的运力投放。适时增开加班车辆、延长运营时间,科学调度发班频次,提高客流密集地点的集疏运能力,避免出现大面积旅客滞留。在农村集市、探亲访友等客流高峰时段,适时增开农村客运、城乡公交、定制客运等服务,满足农村群众出行需求。二要做好各种交通方式之间的衔接。要建立健全城市交通与铁路等其他交通方式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企业与铁路、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加强在运营时刻、组织调度、运力安排等运输接驳方面的协同衔接,畅通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三要保障出行安全畅通。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制定疏堵保畅方案,优化路网调度管理。针对事故易发、易积雪、易结冰等路段,以及桥梁等基础设施,加大巡查和养护力度,做好冰雪天气道路清雪除冰工作,确保设施状态良好。强化与公安交警部门的协同配合,减少因交通管控导致的交通拥堵,及时发布实时路况、公路气象、交通管制、分流绕行等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出行。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响应,保障极端恶劣天气、大面积晚点等非正常情况下的旅客出行接续。四要统筹兼顾客货运输。要坚持“以客为主、客货兼顾”的原则,在保证旅客运输的同时,统筹做好电煤、粮食等重点物资及肉禽、蔬菜等生活物资运输,充分利用春运前和客流波谷时段,努力增加货物运量,全力保障经济运行需求和群众节日生活需要。
(三)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确保安全制度落到实处,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一要加强安全排查与人员培训。春运前,要做好运输经营者经营资质审查、从业人员资格排查,督促公路、水路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要对驾驶员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专题教育和培训,加强城市公共交通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把保障安全作为驾驶员第一责任,对发现影响运行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置。严禁不符合条件的运输经营者和驾驶员参与春运,严禁技术条件不达标的车辆参与春运。二要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制度,全面加强车辆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长途客车凌晨 2-5 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措施。督促客运场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水路运输严禁船舶“带病营运”、非法营运,切实落实恶劣天气限制开航等要求,提升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能力。凡发现不按核定线路运营、停靠、超速、驾驶员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必须从严进行查处,直至取消参运资格,同时追究企业和企业带班领导责任。三要加强货运物流管理。细化完善零担货物道路运输、水路货物运输管理制度,落实托运人身份、物品安全查验及信息登记制度,并按规定保留相关信息。督促货运企业落实违禁品托运举报制度,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在春运期间对运往重点区域和特殊场所的货物进行拆包验视。
(四)努力提升交通服务质量。一要努力提供便利的出行条件。指导运输企业和客运站进一步加强客运联网售票服务,积极拓展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便捷售票渠道。紧密衔接铁路、道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增强集疏运能力,做好接驳换乘。加强出租汽车运营调度和管理,提升出租汽车集疏运能力。二要营造温馨舒适的乘车环境。要严格执行客运服务标准规范,着力改善旅客候乘环境,鼓励主要枢纽场站设立爱心通道、母婴哺乳区、老弱病残孕旅客候车室和医疗服务点。要及时发布天气变化、运力安排、班次调整、客票余额、公路路况等各类信息,引导旅客合理安排出行。要发挥好志愿者队伍作用,做好候车组织,引导旅客有序上下车船。要加强和改进务工人员、学生、大企业放假等大客流的针对性服务,保障军人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和儿童依法享受的合法权益。三要组织开展春运主题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情满旅途”活动,营造文明、温馨、和谐的出行氛围。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和务工人员平安返乡“暖流行动”,主动为志愿者提供餐饮、休息场所等必要的工作条件。结合“两节”送温暖活动,关心关爱一线职工,对坚守在春运一线的干部职工开展走访慰问,保障假期在岗干部职工休息的权利,以更加人性化的服务举措不断提升服务品质。四要组织开展春运服务体验调查评估活动。春运期间,继续开展“邀您共同话春运”服务体验调查评估活动(活动网址为:http://chunyun.itsc.cn)。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安排及要求,要依托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载体开辟活动专栏,组织相关单位和运输企业于1月5日前完成网址链接,并适时推送活动信息,引导更多旅客参与到活动中来。
(五)提高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春运应急运输联动机制,修订春运工作应急预案,畅通与气象部门的沟通渠道,完善恶劣天气下的应急管理分析研判、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和共享,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12328电话等载体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与公安部门建立恶劣天气应急联合指挥机制和路警联动处置机制,强化跨运输方式的协同联动与应急响应。各运输企业要认真制定应急方案并组织演练,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运输联动能力。遇恶劣天气严重影响,造成旅客大量滞留时,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机制,迅速进入应急状态,依照有关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统筹调度安排运力,及时疏散滞留旅客。
(六)提升交通行业监管水平。一要进一步规范运输市场秩序。联合发改、公安、应急、市场监管、旅游等部门,组织开展春运期间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增派执法力量,加大春运期间执法监督巡查力度,重点打击非法运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及拒载、雨雪天气随意涨价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乘客权益和危及运输生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二要积极受理投诉举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利用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提供咨询服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严重违法失信的道路客运经营主体和驾驶员,要建立失信记录,对多次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记入行业“黑名单”,纳入全国和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严重失信主体和当事人进行联合惩戒。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组织分工。各交通运输企业作为春运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和全体干部职工。相关单位及运输企业的春运工作方案、预案及春运工作值班安排情况,请于1月9日前报局运输管理科。
(二)全面督导检查。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结合实际,围绕安全与服务主题,在春运开始前广泛采取 “四不两直”方式,组织春运督导和专项检查,同时做好春运期间的督导检查工作。特别是要按照“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督促企业在春运前组织开展春运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加强客运车站、火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公路、桥梁、航道等重要交通设施的安全检查,开展隐患排查,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和明示制度,挂牌督办,严格整治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春运前要针对辖区内公路、航道集中开展一次拉网式全方位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治方案并立即组织实施,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交通运输局将结合交通运输(港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大气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春运督查,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其责任。
(三)严格值守带班。春运期间,要认真落实24小时到岗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局将不定期对各单位春运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对未按照要求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以及值班人员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行业维稳工作,畅通投诉受理渠道并在相关媒体、车站和营运车辆上予以公布明示,妥善处理各类投诉事项。
(四)抓好舆论宣传和数据统计。各单位要综合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作用,开辟春运专栏,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遇有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及时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要充分宣传春运主题,努力营造良好的春运服务工作氛围。同时,密切关注媒体报道反映的运输安全与服务问题,并认真调查核实,对确有问题的,要及时加以纠正和改进。要深入春运一线,广泛收集基层单位出行服务的典型经验做法,深入发掘能够吸引人、打动人、感染人的鲜活案例和新闻素材,组织撰写春运宣传材料,及时把春运进展情况等专题材料以及春运声像资料等,积极向新闻媒体和局团委投稿。
春运期间,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及时报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及春运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各单位及专业运输企业要及时总结春运特点和工作亮点,每天14:00前将当天的春运工作情况,以及春运道路运输统计数据报表(附件2、3)报局运管科。相关企业春运工作分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联系人名单和联系方式于1月5日前报局运管科。
春运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并将总结材料于2月18日前报局运管科,联系人:付征,邮箱zcjyjygk@ji.shandong.cn;联系电话:5263155。
附件:1.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20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0年春运期间道路旅客运输信息报送表
3.2020年春运道路客运信息统计表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20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