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MB2857729J/2020-14231 | 分 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 邹城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0-11-25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一、事项名称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非“一站式”结算)
二、服务对象
医疗救助对象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参保地镇(街)医保服务站。
2.网上办理:待开通网上办理业务后,及时公布办理业务的网址、手机APP下载地址、微信公众号等办理方式。
四、办理流程
1.参保人持报销材料向镇(街)医保服务站申报;
2.镇(街)医保服务站受理审核,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五、申办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结算单、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底方或定点药店购药发票;《医疗救助申请表》
六、办理时限
国家规定30个工作日,承诺9个工作日。
七、办理进度查询
查询业务是否已受理、业务办理中、业务已办结等业务办理进度情况。
1.现场查询:同“现场办理”地址。
2.电话查询:市医保经办机构:5233233;参保地镇(街)医保服务站:峄山镇:5670897;看庄镇:5695650;香城镇:5738050;张庄镇:5719349 ;城前镇:5819679;田黄镇:5770798;大束镇:5578555 ;北宿镇:5412094 ;中心镇:5510009;唐村镇:5470079;钢山街道:5115978;郭里镇:5631588;太平镇:5458177;凫山街道:5113506; 石墙镇:5618710;千泉街道:5112390
3.网上查询:网站、微信、APP、支付宝等线上服务平台开通后及时公布。
八、监督电话
0537-5236816
九、服务质量及满意度测评
服务质量标准:按照我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地方标准要求,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
1.信息公开:公开发布服务指南、办事进程与结果查询渠道、监督电话等;及时动态发布服务事项的改进和提升,阶段性更新服务事项。
2.办事效率:对符合规定的申报当场受理、公开办理进度查询渠道、按规定时限办结、及时回复咨询投诉等。
3.依法依规办理:是否存在申请事项不予受理,擅自增加办理环节、办理条件和申报材料,逾期未办结,违规收费,违反廉洁从业要求等情况。
满意度测评:
1.现场评价:服务窗口评价设备、总值班、举报投诉箱等渠道。
2.互联网评价:济宁市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sybj.jining.gov.cn)“市长信箱”和“问政医保”栏目等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