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变更社保缴费渠道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06 信息来源: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家关于社保费征收职责划转税务部门的要求,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自2020年11月1日起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1月10日起,市社保经办机构停止灵活就业人员线下缴费业务,关闭原社保微信小程序缴费渠道。

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微信(“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山东税务支付宝生活号、支付宝市民中心)、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或办税服务大厅社保费征收窗口及银行渠道缴纳社会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税务部门12366服务热线咨询;涉及相关社保政策,可咨询12333服务热线电话。

邹城市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服务大厅地址:

邹城市为民服务大厅一楼10号-13号窗口(太平东路2666号

 

邹城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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