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七里沟、石里沟、西苇水库等29条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0-12-21

市水务局:

你局《关于呈报<七里沟、石里沟、西苇水库等29条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的请示》(邹水字〔2020〕5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七里沟、石里沟、西苇水库等29条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确定的方案。

二、你局要严格按照《规划》内容,根据《规划》确定的岸线开发利用区、岸线控制开发利用区、岸线保护区要求,加强河湖岸线监测和管理,在保障河道(湖泊)行(蓄)洪安全和维护河流健康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利用和保护岸线资源。

三、你局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依据各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河湖岸线利用与治理保护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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