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加快电子证照的推广和应用,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应用电子证照的通知》(鲁市监注〔2020〕323号)文件精神,从2021年1月1日起,在邹城市范围内全面推行电子食品许可证(包含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和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从2021年1月1日起,申请的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生产许可事项(含设立、变更、延续、补办等)通过审批后,将一律发放电子证照。
2.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照打印登录山东省食品药品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在许可进度已办结栏目内,下载电子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登录山东省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系统,在打印中心内下载电子食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查看、打印使用软件为数科阅览器。
3.申请人在获取电子许可证照的同时,如需要纸质版证书,可向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或所在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申请打印。
4.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在政府部门依法开展的政府采购、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可以采用电子食品许可证进行亮证。
6.消费者可以通过“爱山东”APP查验食品经营主体相关资质。
特此通告。
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