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5611P/2020-00157 分        类 项目环评和验收
发布机构 邹城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0-02-03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环评拟审批公示]关于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凫山路南延工程等五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0-02-03 发布日期:2020-02-03 信息来源:邹城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将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凫山路南延工程等五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2月3日——2020年2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537-5296415

电子信箱:zchbjxk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二楼东区项目建设综合受理区(273500)

序号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凫山路南延工程

山东永宏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总投资5680万元,选址于邹城市凫山路南延。本工程道路起止点为顺河路至岚济路,为南北走向为主的城市主干道,道路全长 130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同时建设一座长80m跨河桥梁。

一、严格按照《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有关要求,施工场地采取设置全封闭围挡、定期洒水、物料蓬盖、进出车辆冲洗等措施,减轻施工期扬尘污染。合理设置灰土拌和站、沥青拌和站,减轻施工废气对沿线环境空气的影响。

二、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采取有效的防噪措施,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废水、车辆清洗废水须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利用现有设施处理;开挖土石方回用于填筑路基,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外运,妥善处置。

三、落实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施工过程采取截(排)水沟、挡渣墙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减少水土流失。

四、合理规划道路两侧区域,道路两旁设置绿化带,隔声降噪;加强道路运输管理,确保各敏感点噪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关标准要求。

 

2

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付庄一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山东永宏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900万元,选址于邹城市主城区北片区。工程南起国宏大道,北至三八路,道路全长 110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一、严格按照《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有关要求,施工场地采取设置全封闭围挡、定期洒水、物料蓬盖、进出车辆冲洗等措施,减轻施工期扬尘污染。合理设置灰土拌和站、沥青拌和站,减轻施工废气对沿线环境空气的影响。

二、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采取有效的防噪措施,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废水、车辆清洗废水须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利用现有设施处理;开挖土石方回用于填筑路基,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外运,妥善处置。

三、落实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施工过程采取截(排)水沟、挡渣墙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减少水土流失。

四、合理规划道路两侧区域,道路两旁设置绿化带,隔声降噪;加强道路运输管理,确保各敏感点噪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关标准要求。

 

3

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三八路大修工程项目

山东永宏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3400万元,环保投资68万元。工程东起104 国道,西至付庄一路,道路全长 1300米,为城市主干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一、严格按照《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有关要求,施工场地采取设置全封闭围挡、定期洒水、物料蓬盖、进出车辆冲洗等措施,减轻施工期扬尘污染。合理设置灰土拌和站、沥青拌和站,减轻施工废气对沿线环境空气的影响。

二、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采取有效的防噪措施,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废水、车辆清洗废水须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利用现有设施处理;开挖土石方回用于填筑路基,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外运,妥善处置。

三、落实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施工过程采取截(排)水沟、挡渣墙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减少水土流失。

四、合理规划道路两侧区域,道路两旁设置绿化带,隔声降噪;加强道路运输管理,确保各敏感点噪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关标准要求。

 

4

 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金山大道北延城区段项目

山东永宏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697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本工程南起现代路,北至国宏大道以北,为城市主干道,道路全长280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一、严格按照《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有关要求,施工场地采取设置全封闭围挡、定期洒水、物料蓬盖、进出车辆冲洗等措施,减轻施工期扬尘污染。合理设置灰土拌和站、沥青拌和站,减轻施工废气对沿线环境空气的影响。

二、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采取有效的防噪措施,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废水、车辆清洗废水须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利用现有设施处理;开挖土石方回用于填筑路基,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外运,妥善处置。

三、落实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施工过程采取截(排)水沟、挡渣墙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减少水土流失。

四、合理规划道路两侧区域,道路两旁设置绿化带,隔声降噪;加强道路运输管理,确保各敏感点噪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关标准要求。

 

5

山东正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邹城市湖水东调供水工程

北京米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总投资193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2万元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石墙河河道整治(治理长度6.7公里)、双庆站一级泵站、石墙净水厂、涝滩水库三级泵站、供水管线工程;其中,净水厂选址于邹城市石墙镇大石一村,处理规模为5万m3/d,采用“高锰酸钾、次氯酸钠预氧化+絮凝沉淀”处理工艺。项目以南四湖湖水为取水水源,利用白马河、石墙河为渠道,输送至石墙净水厂净化后,通过管道输送至西苇水库补水。

一、坚持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音、减振措施,确保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严格按照《济宁市水利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有关要求,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设置围挡、车辆冲洗装置、喷淋装置、视频监控等设施,采取堆场全覆盖、车辆运输密闭、及时洒水抑尘等措施,减轻施工期扬尘污染。

二、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外运作农肥;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设备车辆清洗,不外排。施工期建筑垃圾、弃土弃渣尽量用于工程建设,剩余部分运送至指定地点存放;淤泥及时外运,作为绿化用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外运。施工场地应注意土方的合理堆置,减少水土流失;施工后要及时进行生态恢复,以免对土壤、植被、水体等造成破坏。

三、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项目石墙净水厂产生的排泥废水浓缩产生的上清液回流至配水井,污泥脱水产生的分离废液回流至排泥池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518.4m3/a)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规模6m3/d,采用“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A/O)”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后,用作周边绿化洒水。一级泵站、三级泵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外运作农肥。

四、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治理,项目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设备周边合理设置绿化带,恶臭气体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

五、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做好营运期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项目污泥压滤成泥饼外售砖厂制砖综合利用;格栅渣、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经危废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