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5611P/2020-00158 | 分 类 | 项目环评和验收 |
发布机构 | 邹城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0-02-04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将邹城市广千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矿用设备生产加工项目等七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2月4日——2020年2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537-5296415
电子信箱:zchbjxk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二楼东区项目建设综合受理区(273500)
序号 |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邹城市广千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矿用设备生产加工项目 | 山东蓝桥环保节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选址于邹城市峄山镇亿鑫创业园内。本项目租赁现有闲置厂房,以外购钢板、型材、方管等为主要原料,经切割、机加工(车、锯、钻)、焊接、组装、打磨等工序,年加工支护100套、矿用自移式设备列车组200套、单轨吊50套、钻车20套、巷道修复机20套。 | 一、项目车、锯、钻等机加工过程使用切削液进行湿法加工,降温的同时抑制粉尘产生,并及时清理沉降于设备周边的金属碎屑。切割、焊接、打磨工序产生的粉(烟)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外运作农肥。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项目下脚料、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外售;焊渣、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废物,经危废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
2 | 邹城市顺祥煤炭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机械制造加工扩建项目 | 山东蓝桥环保节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520万元,选址于邹城市千泉街道十里铺村西(公司现有厂区)。本项目对现有车间进行改造扩建,以外购圆钢、角铁、电机、轴承等为主要原料,经切割、机加工(车、磨、钻、铣、刨)、高温加热、淬火、焊接、人工打磨、抛丸、组装等工序,年加工矿用绞车500套。 | 二、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坚持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采取有效的防噪措施,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加强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按照《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要求,设置施工围挡、车辆冲洗设施、定期洒水抑尘等,减轻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垃圾、施工固废应及时外运,妥善处置;施工场地应注意土方的合理堆置,减少水土流失。 三、项目车、磨、钻、铣、刨等机加工过程使用切削液进行湿法加工,降温的同时抑制粉尘产生,并及时清理沉降于设备周边的金属碎屑。切割、焊接、人工打磨、抛丸工序产生的粉(烟)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本项目淬火冷却用水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外运作农肥。 四、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项目下脚料、废钢丸、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外售;焊渣、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
3 | 邹城市上磨石商贸有限公司田黄分公司木材加工项目 | 山东蓝桥环保节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选址于邹城市田黄镇东罗村西。本项目以外购树枝、树根、实木下脚料等为主要原料,经截断、扒皮、削片、破碎等工序,年加工木块6000吨;以外购圆木、树枝等为主要原料,经截断,扒皮、找圆、旋切、净片等工序,年加工木片6000吨。 | 一、项目木块加工过程原料截断、扒皮、削片、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1#)排放;木片加工过程原料截断、扒皮、找圆、旋切、净片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2#)排放。及时清理沉降于车间地面的木屑粉尘,加强无组织排放粉尘的治理。 二、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外运作农肥。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项目下脚料、除尘器收尘、清扫车间木屑粉尘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
4 | 邹城市水务局邹城市小沂河(罗头段)治理工程项目 | 济宁市盈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207万元,选址于邹城市田黄镇、张庄镇境内。本工程治理河段为小沂河(罗头段)(桩号51+300~54+990),总治理段长399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整治工程、护岸工程和建筑物工程(新建拦沙坎2座,改建交通桥1座,新建交通桥1座,加固交通桥3座,加固漫水桥2座,加固涵洞6座,新建沟口护砌工程11座)。 | 一、严格按照《济宁市水利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有关要求,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设置围挡、车辆冲洗装置、喷淋装置、视频监控等设施,采取堆场全覆盖、车辆运输密闭、及时洒水抑尘等措施,减轻施工期扬尘污染。 二、项目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外运作农肥。施工场地应注意土方的合理堆置,减少水土流失;施工后要及时进行生态恢复,以免对土壤、植被、水体等造成破坏。 三、坚持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音、减振措施,确保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四、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淤泥及时外运,作为绿化用土;建筑垃圾回用于工程建设或外售综合利用;弃土弃渣用于绿化覆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外运。 五、项目运营期不涉及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污染物排放。
|
5 | 山东天煜金矿用材料制造有限公司隔爆壳体生产项目 | 和新汇峰(山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选址于邹城市中心机电产业园恒丰路。本项目以外购钢板、型钢、圆钢、零配件等为主要原料,经下料、焊接、退火/振动时效、抛丸、机加工(车、钻、铣)、人工打磨、水压试验、刮腻子、打磨、装配等工序,年加工隔爆壳体5000台。 | 一、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坚持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采取有效的防噪措施,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加强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按照《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要求,设置施工围挡、车辆冲洗设施、定期洒水抑尘等,减轻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垃圾、施工固废应及时外运,妥善处置;施工场地应注意土方的合理堆置,减少水土流失。 二、项目下料、焊接、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1#)排放;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2#)排放。 三、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本项目水压试验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邹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项目下脚料、焊渣、废钢丸、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桶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废矿物油、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
6 | 邹城市宏道创业物流有限公司煤炭储运销售项目 | 山东君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选址于邹城市太平镇鲍店煤矿南500米地销煤路路东。项目新建一座密闭式储煤车间,年储煤3万吨。 | 一、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坚持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采取有效的防噪措施,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加强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按照《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要求,设置施工围挡、车辆冲洗设施、定期洒水抑尘等,减轻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外运作农肥;生活垃圾、施工固废应及时外运,妥善处置;施工场地应注意土方的合理堆置,减少水土流失。 二、严格落实《济宁市煤场、矸石堆场扬尘治理技术导则》相关要求。煤炭存放于密闭储煤车间内,装卸区及堆场设置喷淋设施;设置洗车台、视频监控、PM10在线监测等设施,采取运输车辆覆盖、场区地面硬化、及时洒水抑尘等措施;及时清理沉降于车间地面的煤粉,加强煤炭装卸、储存、运输等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粉尘的治理。 三、三、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作农肥。 四、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沉淀池沉渣、地面清扫粉尘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
7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深度优化用水及水污染防治改造 | 济宁富美环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总投资42562万元,选址于邹城市唐村镇邹县发电厂厂区内。本项目主要对#1~#8号机组循环水排污水(1300 m3/h)进行深度处理,其中预处理阶段均采用“高密度沉淀池+变孔隙滤池+压力式超滤”工艺;一二期机组(#1-4)深度浓缩采用“反渗透+低温烟气蒸发浓缩”工艺,浓盐水处理采用主烟道喷雾蒸发,三四期机组(#5-8)深度浓缩采用“反渗透+电渗析”工艺,浓盐水处理采用旁路烟道喷雾蒸发。 | 一、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坚持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采取有效的防噪措施,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加强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按照《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要求,设置施工围挡、车辆冲洗设施、定期洒水抑尘等,减轻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垃圾、施工固废应及时外运,妥善处置;施工场地应注意土方的合理堆置,减少水土流失。 二、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1~#8号机组循环水排污水(1300 m3/h)经深度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按照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对废水的收集及输送系统、固废暂存场所等采取严格的防腐、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项目废包装物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软化沉淀污泥经鉴定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后,可外售做建筑材料;废过滤膜由厂家回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