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与新修订《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的有序衔接,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稳妥推进我市征地补偿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 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1号)要求,拟对邹城市辖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调整。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十三条规定,就邹城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时间:2020年3月6日(星期一)上午9:00
二、听证会地点
地点:邹城市金山大道666号财金大厦2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
依据《土地管理法》和我省区片综合地价实施情况,本次区片综合地价调整范围为集体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各地类以一般农用地为基准设定调整系数。本次听证会的内容为:邹城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的背景、依据,测算的范围、过程与结果,区片划分情况等。
四、参加听证会的代表
参加听证会的代表:邀请或依申请选定部分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市直职能部门、镇街和开发区、企业代表、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和群众代表参加。
五、申请方式
凡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0年2月21日(星期五)17:00前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交复印件)前往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监督科报名。
联系人:赵静
联系电话:0537-5344887
地址: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1楼1126室
六、听证会举办单位: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审查确定后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发放《听证代表证》,凭《听证代表证》入场。参加报名未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列席参加旁听,人数不超过30名,按报名时间顺序确定,并发放《旁听证》,凭《旁听证》入场。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根据邹城市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对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发表意见、建议和质询,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并有权查阅听证会纪要。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在举行听证会的10日前,听证会举办单位将听证材料送达确定的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征地补偿等相关政策,了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发展的状况,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会后交工作人员。参加旁听的人员,可以书面材料形式提出意见。
(四)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新闻媒体单位的听证代表例外),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特此公告。
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