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5689P/2020-19925 | 分 类 | 部门(镇街)文件 |
发布机构 | 邹城市看庄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04-10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全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文明素养和道德水平,扎实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建设“人心和善、家庭和乐、人际和睦、社会和谐”和美新看庄,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推选范围
凡在看庄镇境内学习、工作、生活的人士,不分职业、年龄、性别、籍贯,或看庄籍在外人士,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二、评选基本条件及评选分类标准
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在构建和谐社会、加快看庄发展中有突出贡献;具有良好的民众基础和社会影响;有感人至深的事迹,能体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力求参评对象具有典型性和群众性。存在信访、计生、纪检、工商、税务等“一票否决”问题的人员不得参选。
和善村民分为崇善守法、孝老敬亲、热心公益、乐于助人四类。
评选分类标准:
崇善守法:为人处事遵纪守法、干事创业踏踏实实。
孝老敬亲:孝敬老人,尊敬长辈,爱护亲人。
热心公益:镇扶贫公益岗在岗人员及防疫突出贡献者。
乐于助人:奉献他人,邻里互助,热心助人。
三、推荐评选程序
“和善村民”评选推荐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提名推荐阶段(4月13日—4月19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召开村民会议,经由全体村民公开民主评选、表彰本村6-10名“和善村民”。
(二)上报初审与联合评审阶段(4月20日—4月24日)。各管区按照评选基本条件及评选分类标准,综合各村情况按照1人/村的标准(事迹突出可增加人数),按类别填写纸质版与电子版《推荐表》(后附),报“四和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仪美玲5690595),电子版报送至kzzxcb@163.com。
(三)走访公示表彰阶段(4月27日—5月底)。“四和共建”领导小组将安排专人对所有推荐的候选对象进行走访了解核实,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选出10名事迹突出“和善村民”,采用张贴光荣榜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择期进行表彰。
(四)宣传推荐阶段(5月1日—6月底)。组织新闻宣传工作人员,对评选出的先进典型进行深入采访挖掘,并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在全镇倡导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同时,及时向上级组织部门和权威媒体总结报送相关工作情况。
附件:看庄镇“和善村民”评选推荐表
中共看庄镇委员会
看庄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看庄镇关于开展“四和共建”之“和善村民”评选活动的通知-便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