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6489K/2020-19942 分        类 部门(镇街)文件
发布机构 邹城市郭里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04-27
文        号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郭里镇人民政府关于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4-27 信息来源:邹城市郭里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一、指导思想

为提升改善镇村人居环境,按照“全域保洁、属地管理、分工负责、全民参与”的工作思路,坚持“全方位覆盖、无缝隙对接、一体化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长效机制,采取“合作社+村委会”模式,激发村委会在城乡环卫一体化过程中的能动性,逐步完善以镇域为核心、村级和环卫合作社为基础的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全力打造整洁优美、和谐宜居的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1. 工作目标

    以深入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为载体,以整治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环境薄弱区域为突破口,按照“三个一批”工作要求以及“四净十无”工作标准,重点解决镇、村“脏、乱、差”,三堆现象,道路、沟渠两侧“杂草丛生、垃圾成堆”等难点顽症,建立起完善的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一体化管理体系。

    三、工作模式及分工

    (一)村庄范围内采取村委会包干管理模式

    村庄内部环境卫生整治以村委会为主体,全面负责村庄垃圾清理、河塘沟渠治理、房前屋后、绿化养护等,根据人居环境整治要求,全面开展村庄可视范围内环境卫生清理工作。

镇级按照村庄人口数,全镇总计4.8万人,以每年30元/人的标准发放村庄环卫一体化经费,总共144万元(具体见附件一)该经费包括村庄每年垃圾收集、河道整治、渠涵管理、绿化管护、门前三堆清理、保洁员工资等,日常维护设施费117万元,总计投入261万元。村庄要按照不低于实际人口3‰的标准配备保洁员,保证保洁人员队伍相对稳定,并配置必要的环卫设施和设备。村内明确一名专职干部负责卫生管理工作,可采取分段包干、保洁人员公开竞聘等方式,确保完成村庄人居环境整治任务。

(二)公共区域采取合作社管理模式

镇域范围内公共区域以环卫合作社为主体,负责清理运送39个村庄垃圾吊臂箱至垃圾中转站,其中车辆加油、维修,驾驶员工资、保险等费用由环卫合作社承担。负责清理16条道路及道路两侧100米范围内漂浮物,负责道路湿扫,负责镇驻地环境卫生清理,负责垃圾中转站管理等,其中环卫工人、垃圾中转站工作人员工资、服装、保险等费用由环卫合作社承担,环卫工人工资按照基本工资900元,100元用于奖补标准计算,费用约60万元左右。

(三)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经费保障。镇政府对村庄环卫及合作社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加大对环卫设施的投入,更换垃圾车,购买垃圾桶,车辆维修、加油,垃圾中转站的投入总计费用400余万元。

(四)城乡一体化管理方式

镇驻地范围内探索实施垃圾直运模式,即由垃圾挂桶车每天2次实施垃圾桶清理,直接运送至垃圾中转站,减少垃圾吊臂箱以及车辆人员使用,提升工作效率。为全镇环卫工作人员配备统一服装,印制统一标识,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进一步保障安全,提升整体工作形象。

四、工作标准

(一)村庄内部人居环境管护标准:

1、垃圾收集处理。各村工作要深化“村收集、镇转运、市集中处理”的模式,村级垃圾桶(箱)合理设置,设施完好,垃圾桶(箱)整洁,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压垃圾、无垃圾散落和外溢等现象。道路、河坡、渠涵、村民庭院前后无暴露生活垃圾、无建筑垃圾等。

2、村庄河道整治。围绕“水清、面洁、岸绿”的总体要求,村内外各类沟渠水体中没有杂物垃圾;无污水乱倒乱泼现象。村庄内河道做到水面无恶性水生植物、无漂浮物、无障碍物,无占用河道违章搭建,河水洁净;无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畜禽粪污等入河现象。

3、路桥渠涵管理。路肩边坡排水沟整理到位;路面(桥面)干净整洁,无堆积、无占道、无抛洒物;路口拐弯处无遮挡视线的障碍物;沟渠内外无飘浮垃圾、杂草、秸秆等。

4、绿化管护。河坡、道路等按标准绿化,苗木必须扶正、修剪、补植、齐白,绿化成活率和保存率达95%以上,无毁绿现象,无明显病虫害。

5、畜禽粪污治理。全村范围内无露天粪污点,无畜禽粪污直排入河等现象。

6、村庄乱涂乱画治理。村庄内无杂物挡道,生产生活物品堆放整洁、整齐,无乱拉乱挂、乱搭乱建等现象,村内墙体整洁,无乱涂乱画。

7、村庄文化阵地建设。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村内设有规范的便民公示栏和环境卫生宣传栏,各类标识牌设置整齐规范,每村至少建设一组乡风文明宣传文化墙,重点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乡情村史、村规民约、家风家训、文明礼仪、公益广告等。

8、保洁员管理。保洁员必须按分工区域每天进行保洁2次以上,垃圾收集要做到日产日清,不得有积压,垃圾收集装车后,必须对垃圾设施周边进行保洁。

(二)村外人居环境管护标准

1、垃圾清运:根据村庄布局和人口数量等因素合理配置垃圾箱(桶),以满足垃圾收运需要。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外溢和散落现象。垃圾收集清运人员配备足额,明确管护范围,落实管理责任,持续保持村庄良好环境卫生面貌。

2、村外公共场所清理:全面清理村外公共场所积存的垃圾、土堆、粪堆、柴堆、障碍物等。对村外排水沟渠的淤积物、垃圾进行彻底清理,保证排水畅通。清除规范村外道路沿线广告标语进行野广告、条幅等。

3、绿化管理:及时对道路两旁绿化苗木、草坪进行管护,及时绿化带杂草、垃圾、落叶。

4、道路清理:清理县乡公路、村庄道路两侧和桥下周边乱堆乱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暴露渣土及“白色污染”,路肩整洁无杂草,边坡稳定无塌陷,排水通畅无堵塞,保持道路沿线干净整洁。

(三)治理要求

1、村庄的土地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属村组织人员清理(土堆、杂草、废弃物等)。

2、该区域属于两村交界处,不好划分清理范围的由镇组织有关人员清理打扫。(范围及清单见附表)

3、村庄外生产道路因农业生产产生的土堆、废料,由村庄负责督促恢复原样。

4、村外各级道路为加大清扫力度,保持干净卫生,由镇湿扫车每天进行清洁。

5、村外河沟水渠按照属地原则,由属地村庄负责清理,保持水渠的通畅。

6、村外建筑物,按照属地原则进行治理,凡发现有乱写乱画的广告、涂鸦等,由所属村庄负责清理、复原。

四、考核奖惩

组织专门力量,对村庄环境工作实施季度、年度考核,并给予一定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各村长效机制建立。各村庄实行每季度排名,根据每月对各村的巡查暗访、督查考核情况,对各村进行综合打分,按季度兑现奖补金额,对于检查评比通过验收的村庄第一类奖补3000元,第二类奖补2500元,第三类奖补2000元。第一季度奖励20个村庄,第二季度奖励15个村庄,第三季度奖励10个村庄,第四季度奖励10个村庄。

(1)对当季度考核最后一名的管区,管区书记在全镇村庄环境卫生会议上进行表态;对村庄排名后三名的由支部书记在大会作书面或口头表态。

(2)凡是被邹城市暗访通报的村庄,责令五日内整改完毕,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予以全镇通报批评并扣除年终百分制绩效考核分值10分。

(3)凡被济宁市暗访通报的村庄,对管区书记、村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对两次暗访通报或因通报导致我镇排名位居济宁市后20名的,对管区、村实行一票否决,扣除全部绩效。

(4)对情节严重的,根据镇有关文件精神对相关村支书进行停职再教育。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有关单位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的工作机制;各村支两委要组织动员村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做好村庄保洁工作。全镇各相关部门统筹各类相关资金支持城乡环卫一体化,通过建立统一的治理联动推进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抓好工作落实。

(二)保障资金投入。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的要求,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农村城乡环卫一体化资金投入机制,切实增强保障能力。

(三)引导群众参与。充分利用宣传单、标语、横幅、村内广播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要求、垃圾分类知识、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制作宣传牌、墙体画、环保图,发放垃圾分类指导手册等形式,营造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良好氛围。积极动员村民主动清洁房前屋后、维护公共环境,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大力开展文明农户、卫生家庭等文明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村民相互监督机制,组织党员、乡贤等开展义务宣传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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