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554XU/2020-09240 分        类 人大建议办理情况
发布机构 邹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0-04-29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邹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对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增加城区普惠性幼儿园建议(第48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4-29 发布日期:2020-04-29 信息来源:邹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王红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城区普惠性幼儿园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是通过成本监审制定的收费标准,不以盈利为目的,是公益性的。普惠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是政府指导价,他是以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2倍为最高限价。(普惠性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上浮幅度根据鲁财教【2018】29号文件制定)

邹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 4 月 29 日  

签发人:陈伟

联系人:张宪昌

联系电话:5218716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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