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5611P/2020-11401 | 分 类 | 项目环评和验收 |
发布机构 | 邹城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0-06-17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将兖矿集团山东百业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新上喷漆房项目、山东新阳光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年加工300台环保设备项目、邹城市德锐机电有限公司机电设备配件加工项目三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17日——2020年6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537-5296415
通讯地址: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二楼东区项目建设综合受理区(273500)
序号 |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兖矿集团山东百业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新上喷漆房项目 | 兖矿集团山东百业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新上喷漆房项目位于邹城中心店镇前南宫村东,项目总投资20万元,总占地面积100m2,主要建筑物包括喷漆室一座,年喷涂矿山设备1000套。 企业于2018年8月委托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18年8月编制完成了《兖矿集团山东百业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新上喷漆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邹城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8月23日以邹环报告表[2018]043号“关于兖矿集团山东百业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新上喷漆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 | 固废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职工生活垃圾,喷砂过程产生的废钢砂、除尘器收集粉尘和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漆渣、废油漆桶、废溶剂桶、喷漆废水、废劳保用品、废过滤棉、废活性炭。 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钢砂和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外售;漆渣、废油漆桶、废溶剂桶、喷漆废水、废劳保用品、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UV灯管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济宁市智鑫洁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处置。 |
2 | 山东新阳光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年加工300台环保设备项目 | 山东新阳光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年加工300台环保设备项目位于济宁市邹城市峄山镇李庄村村西,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00m2,新建厂房,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主要建筑物包括生产车间一座,年产300台环保设备。项目实际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2万元,占总投资的12%。 《山东新阳光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年加工300台环保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4月委托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于2019年4月29日通过邹城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邹环报告表[2019]55号)。 | 固废治理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尘、废钢砂、废活性炭、废UV灯管及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收集尘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废钢砂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和废UV灯管属于危废,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进行收集和暂存,然后委托济宁凯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
3 | 邹城市德锐机电有限公司机电设备配件加工项目 | 邹城市德锐机电有限公司机电设备配件加工项目位于济宁市邹城市峄山镇李庄村唐王山路8号,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00m2,利用现有厂房,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主要建筑物包括生产车间一座,年产机电设备配件200吨。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0.5%。 《邹城市德锐机电有限公司机电设备配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12月委托河南迈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于2019年12月26日通过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分局审批(济环报告表(邹城)[2019]97号) | 固废治理措施 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焊渣、下脚料、除尘器收尘、废切削液、废机油及生活垃圾等。 除尘器收尘和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焊渣、下脚料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其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标准要求。废切削液态、废机油属于危险固废,经危废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为了减小危险废弃物的储运风险,防止危废流失污染环境,专门设计危废库,用于临时存放外运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前的危险废弃物,其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