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MB279422XT/2020-15754 | 分 类 | 政策措施 |
发布机构 | 邹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6-18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项目是指对有子女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给予直接补助,引导和支持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初、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就业能力得到提升,实现一人长期就业,全家稳定脱贫的目标;是加快教育脱贫,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举措。
自2020年春季学期起,我省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项目不再通过网络和APP申报。采用比对数据结合摸底调查的方式上报扶持对象。
一、扶持对象
2020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项目扶持对象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一)我市已脱贫继续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返贫、新致贫家庭以及纳入即时帮扶范围家庭中的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子女。
(二)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几种情况:非全日制中(高)职函授生,本科及以上学生、因病或参军保留学籍学生、未取得有效学籍及在培训机构就读学生,学籍证明落款时间不在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间的。
二、补助标准
2020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补助标准为1500元/学期/人。
三、补助方式
(一)生源地补助。凡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无论其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在其家庭所在地申请扶贫助学补助。
(二)直补到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一卡通(一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
四、补助程序
(一)摸底调查。各镇街组织帮扶责任人、村干部对有子女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全部已脱贫继续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纳入即时帮扶范围的贫困家庭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资质审核。各镇街扶贫办根据实际摸底情况和反馈参考名单,对学生资质进行审核,确定拟补助学生名单。对反馈参考名单中学生只需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对符合政策但未在反馈参考名单中的学生,各镇街扶贫办负责通知其本人提供申请表和学籍证明材料,资格审核后一并纳入补助名单。
(三)信息公示。各镇街对审核通过的拟补助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贫困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公示现场拍摄照片(远景、近景各1张,远景见村名、近景见内容),各镇街扶贫办留存。公示结束后,市扶贫办对全市补助对象进行公告。公示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天。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市扶贫办核实后取消其补助资格。
(四)补助发放。公告无异议后,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