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6163X/2020-12664 | 分 类 | 政务服务 |
发布机构 | 邹城市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0-07-30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邹城市证明事项清单公示
严格按照“六个一律”原则,对各类证明事项进行清理。保留证明事项114项,取消证明事项66项。证明事项清单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作动态调整,并通过政府网站、部门门户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证明材料清单公布后,各部门一律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清单之外的证明材料和盖章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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