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6358P/2020-13478 | 分 类 | 督查审计 |
发布机构 | 邹城市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24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的公告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部署和审计法律法规,邹城市审计局对我市组成审计组,自2020年2月26日至5月10日,对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邹城市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本次审计了邹城市本级,对27个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进行数据分析全覆盖,对6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审计。审计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围绕“六稳”“六保”工作要求,着力推进重大改革任务落实,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19年,市财政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努力应对宏观经济波动、大规模减税降费、骨干企业效益下滑等严峻考验,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民生保障政策,服务全市“三重”工作。
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2019年,受国家出台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800749万元调整为777870万元,调减22879万元,增幅由5%降为2%,加上上级返还、各项转移支付补助、上年结转、调入资金、债务转贷收入等270897万元,收入总计1048767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56436万元,同比增长3.18%。加上体制上解、专项上解、债务还本等支出155895万元,支出总计1012331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36436万元,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83176万元,加各项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补助、镇街上缴收入、调入资金和上年结转收入等213631万元,收入共计796807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53529万元,加上解支出106842万元,支出共计760371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36436万元,当年市级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8541万元,加上上年结转、专项补助、债务(转贷)收入等收入总计2202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71125万元,加上解支出、调出资金、债务还本支出等47947万元,支出总计21907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22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2019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796万元,主要用于市燃气总公司内退人员工资保险、解决国企改革历史遗留问题、国有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方面。年末结余7204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3759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451387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379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61389万元。
政府债务管理情况:2019年全市债务限额为718700万元,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70750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564404万元,专项债务143100万元。政府债务率68.87%,未超过上级下达89.98%的目标控制值,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我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完成了预算调整任务,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主动整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工作得到有效改进。但审计也发现,我市在规范预决算编报、财政收支真实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规范、强化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绩效、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一)预决算编报方面
调减一般预算支出40911.82万元。2019年,为实现总预算收支平衡,市财政调减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911.82万元,调减资金主要涉及工程项目建设资金、购买土地挂钩指标、耕地占补平衡购买资金等。截止2019年年底,调减一般预算支出累计挂账(记入“借出款项”科目)金额193033.2万元。
(二)财政收支真实性方面
1.税收收入372.79万元、非税收入9936.38万元未及时征收入库。
2.应收未收合同违约金1.99万元。
3.库款紧张、财政保障能力偏弱。2019年底,市财政国库存款资金余额7147.32万元,仅占财政预算事权支出0.04%,2020年1月至3月,市财政库款保障水平为0.05、0.12、0.10,接近0.1的红色预警线水平。受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进一步减税降费等因素,市财政库款紧张、库款保障能力弱的现状短时期内较难改善。
(三)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规范方面
1.费用控制不严格。对公务经费把关不严格。部分预算单位存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超预算和在其他科目列支“三公”经费的问题。
2.部分预算单位存在因公出国(境)超预算,公务用车超过车辆定额标准,会议费不合规,培训费不合规的问题。
(四)预算管理方面
1.预算执行不够严格。
(1)预算不细化。预算执行中,预算指标未细化到项的金额合计154888.66万元,涉及预算单位181个。
(2)预算执行率低。部分项目指标下达晚,或者项目审批、采购、验收、结算等环节多、推进慢,导致当年安排的部分项目预算未执行,涉及预算单位128个,项目资金32628.08万元;部分市本级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涉及项目资金16953.23万元。
(3)专项债券资金48200万元支付不及时。
(4)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019年度收到的上级拨付专项资金中,分配时间超30天以上的资金79069.24万元,6月底仍未分配的资金13804.74万元,9月底仍未分配的资金9030.37万元。
(5)向企业出借资金。
2.国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
(1)市财政资产管理系统资产合并不及时。
一是2019年划转4所公办小学土地房屋类资产574.26万元,未在市财政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登记;二是2019年市级机构改革过程中,市财政资产管理系统资产合并不及时,涉及8个预算单位。
(2)市财政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固定资产台账金额与25个预算单位固定资产台账金额不一致,系统未计提9个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折旧。
3.政府采购规定执行不严格。
(1)543个政府采购项目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2019年全市政府采购计划1796个,无预算采购项目543个,涉及镇街及预算单位145个,涉及预算资金42471.35万元。
(2)政府采购未按照预算执行。2019年,市政府采购预算数19979.22万元,实际支出21534.75万元,超预算支出1555.53万元。
(3)应实行未实行政府采购。应实行集中采购的安保服务项目57.96万元,采取自行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二是应执行政府采购的咨询费34.23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
(4)将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事项37.88万元以购买服务名义申报。
4.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到位。
(1)48个预算单位存在应使用未使用公务卡问题。2019年,48个预算单位由财政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款项到已开设公务卡的128名财政供养人员的个人其他银行账户,存在应使用未使用公务卡问题,影响公务卡使用效率。
(2)14个预算单位单日提取现金额度大于5万元。2019年,市财政将应通过财政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预算单位的财政资金,采用授权支付导致预算单位通过授权支付提取大额现金,监管缺失,影响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实际效果,单日提取现金额度大于5万元的涉及14个预算单位,提现金额合计131.8万元。
(五)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方面
1.项目未全部纳入项目库进行管理。2019年度市财政安排市本级项目支出796项,涉及资金364298.64万元,与项目库纳入2019年预算项目对比发现,4项共计81.67万元未纳入项目库管理。
2.财政再评价覆盖率不高。2019年,市财政102个100万以上的项目,未开展绩效再评价工作。
(六)财政存量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市非税收入服务中心代管户44个预算单位闲置三年以上资金4159.78万元。
2.结转两年以上的存量资金未收回共计457.82万元。2019年,市财政两年以上的结转资金87.56万元,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中核算的两年以上未消化资金370.26万元未收回。
(七)非税收入管理方面
非税收入未执行票款分离制度的预算单位23个,涉及金额2617.79万元。
(八)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方面
政府债务项目未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市财政2019年对1个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上级拨付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自评报告,其余政府债务项目均未进行可行性研究和绩效评价。
三、市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在此次预算执行审计中,对6个预算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一)预决算编报和预算管理方面
1.预算编报不完整。1个预算单位2018年底结转结余资金8555.69万元未编入2019年预算。
2.超范围开支。1个预算单位超范围开支18.47万元。
3.超预算支出。1个预算单位项目建设及监理费超预算支出10.60万元。
4.1个预算单位代编下属事业单位预算。
5. 决算报表不真实。1个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报表不真实,与单位会计账簿反映收支不一致。
(二)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及管理方面
1.2个预算单位未制定本部门绩效评价规章制度,未对专项资金开展全面绩效评价。
2.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信息未公开。2019年,1个预算单位未按规定公开绩效管理信息。
(三)财政存量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结转结余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收回1282.38万元。
(四)非税收入方面。
1.应收未收非税收入3122.64万元。
2.未及时收取房租收入76.91万元。
(五)内控制度及资产管理方面
1.内控制度不健全。2019年,2个预算单位存在原始凭证不合规、未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制度问题;2个预算单位存在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2.资产管理不规范。2019年,2个预算单位存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
(六)相关政策落实等其他方面
1.非煤矿山开采超过核定开采量。审计发现,山东华鲁钙业有限公司核定生产能力每年54万吨,2018年、2019年两年实际开采166.28万吨,超过核定开采量58.28万吨。
2.未通过“齐鲁惠农一本通”发放资金。2019年5月起,应通过“齐鲁惠农一本通”发放农村低保和农村分散五保生活费两项资金33.86万元,由于人员信息不正确、系统自身问题等原因,未通过“一本通”发放。
3.放管服改革不到位。1个预算单位未对下放到镇街的行政权力事项开展事中事后监管。
市审计局向被审计单位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提出了整改意见,相关责任部门按规定进行了整改;对政策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已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建议。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将受市政府委托,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