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MB279422XT/2020-15753 分        类 政策措施
发布机构 邹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9-09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专项扶贫政策】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09 发布日期:2020-09-09 信息来源:邹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做好2020年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项目实施工作,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和纳入即时帮扶范围家中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子女。

二、补助程序

(一)摸底调查。各镇街组织帮扶责任人、村干部对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和纳入即时帮扶范围家庭中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子女进行摸底调查,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该项工作需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二)资质审核。各镇街根据实际摸底情况,参考全省中职院校和技工院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学籍信息名单及全国扶贫信息系统中标注的贫困学生名单,对学生资质进行审核,确定拟补助学生名单。对符合政策但未纳入名单的学生,市扶贫办对其资格审核后一并纳入补助名单。申请享受本项目的学生需提供2020年秋季学期在校学籍证明材料,首次申请享受本项目的学生一并提供《山东省雨露计划项目补助申请表》(附)。该项工作需于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

(三)公示公告。市扶贫办审核通过的拟补助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需在贫困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公示现场拍摄照片(1张远景、1张近景,远景要看清村名,近景要看清内容),镇街扶贫部门留存。公示结束后,市扶贫办对全市补助对象进行公告。公示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天。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由市扶贫办进行核实,经查实后取消补助对象资格。各镇街原则上于1月15日前开始公示。

(四)补助发放。公告无异议后,市扶贫办将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名单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

(五)录入统计。资金发放到位半个月内,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扶贫项目管理模块”中完成雨露计划项目录入和受益户信息关联。

三、补助标准

2020年秋季雨露计划继续按照每生每学期1500元的补助标准给予支持,所需资金从2021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解决。

四、相关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不折不扣执行。实行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政策,引导和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对提高贫困人口素质,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实现稳定脱贫具有重要意义。各镇街要提高重视程度,强化责任意识,抓紧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及时精准高效完成。

二是全面摸排,确保应补尽补。各镇街根据规定的2020年秋季雨露计划扶持对象范围,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已标注和省比对反馈贫困学生名单为参考,按照据实原则,统筹考虑纳入名单和未纳入名单符合政策的学生,逐户逐人对有子女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全部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和纳入即时帮扶范围家庭进行摸排核实,确保扶贫对象全覆盖,做到不漏一人、不落一人。同时,对省办前期反馈的2020年春季雨露计划疑似未补助名单进行进一步核实,对应补未补的一并落实补助政策。

三是加强管理,完善档案资料。各镇街要认真抓好摸底调查、资质审核、公示公告、录入统计等各环节工作,并做好资料收集、汇总、归档,确保各项工作经得起检验。

1月18日前将2020年秋季雨露计划补助情况说明、2020年秋季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及情况汇总表(加盖镇政府公章)、贫困学生申请表、学籍证明原件、公示照片等相关材料报送至市扶贫办。

联系人:侯祥莹

联系电话:0537-5238426

电子邮箱:zcsfpbgs@ji.shandong.cn

附件:1.2020年秋季雨露计划补助情况说明

2.2020年秋季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及情况汇总表

3.山东省雨露计划项目补助申请表

4.学籍证明(参考模板)

5.雨露计划项目补助对象公示参考模板

6.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标注贫困学生名单

7.全省中、高职院校和技工院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学籍信息名单(邹城市)

邹城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1

XX镇2020年秋季雨露计划补助情况说明

(参考模板)

2020年秋季学期,国扶办系统标注、省比对反馈我镇中、高职在校生共*名学生,经核实,共有*名学生在校,*名学生因实际未入学或辍学外出打工等原因实际未在校,*名学生虽未在反馈名单,但实际属于中(高)职全日制在校生,确定拟救助学生名单*名,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对反馈名单中未在校生逐一进行说明。

**村**学生,虽反馈其在校学习,但其已于****年**月辍学,实际未在校学习,现在**地区务工。

XX镇人民政府

2020年 月  日

附件3

山东省雨露计划项目补助申请表

学生姓名


手机号


1寸照片

身份证号


性别


家庭地址


就读学校


专业


入学时间


学制


学校性质

£中职£高职£技校

户主姓名


与学生关系


手机号


开户人

姓名


开户行


一卡通

账号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所在学校

审核意见

我校属:全日制技工学校○中职(中专)○高职(大专),该生于    年  月入校,现就读于我校  年级,学籍在册。

(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审核意见

经办人:       

(公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扶贫开发办审核意见

经办人: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学籍证明(参考模板)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该同学现为我校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学历层次为(中职、高职、普通大专、技工院校),学籍号,学制年,入学时间为年月,预计毕业时间为年月,具有我校正式学籍。

特此证明。

学校联系人:

学校联系电话:

(加盖公章)

年月日

说明:

1、该证明用于“雨露计划”扶贫助学金发放学生身份证明。

2、请学校予以配合,提供完整真实学生信息,以便接受各级检查监督。

3、学校联系电话要真实填写,用于审查核对,否则取消助学金申请资格。

4、加盖公章为本院校学籍管理部门章,如有作假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根据(国开办发(2015) 19号)文件要求,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附件5

雨露计划项目补助对象公示

经邹城市扶贫开发办认定,现将雨露计划项目拟补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 2020 年1月15日至 2020 年2月24日)。如对拟补助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公示单位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0537-5238426

电子邮箱:zcsfpbgs@ji.shandong.cn

附件:雨露计划项目公示名单

(公示单位)(盖章)

2020 年月  日

雨露计划项目公示名单

行政村

户主姓名

学生姓名

所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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