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 2021-01-22 01:11 信息来源: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岁末年初,各级“两会”陆续召开,森林防灭火工作已进入关键紧要时期。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天气干燥,大风天气多,少雨雪,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进一步扩大森林防火宣传范围,营造浓厚森林防火氛围。2021年1月18日上午,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应急局、森林公安局联合田黄镇政府,开展以“共享森林美景,严防森林火灾”为主题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在田黄镇、国有十八盘林场周边村庄、集市进行集中防火宣传;市应急局组织科比特公司实施无人机飞防巡查宣传;济宁市森林防火百日攻坚行动驻国有十八盘林场第六组组长钟长玲带队莅临指导。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张贴防火通告,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册、宣传单等森林防火资料,吸引了不少游客及村民,现场工作人员对森林防火知识进行了细致通俗的讲解,并详细回答了大家提出的相关疑问。不少市民表示,今后他们一定会严防森林火灾,共建美丽家园。
宣传活动中,护林员们通过徒步巡山守点、进村入户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册、宣传单等形式,在广大群众中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帮助解答在森林防火中遇到的扑救安全常识、法律法规等问题。特别是在对林场四周的农户进行挨家挨户入户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防火知识,告诫大家在森林防火期内林区严格禁止野外用火。严禁在林区及林木边缘地带烧荒、烧炭、烧灰、烧田坎草、烧移秆等生产性用火。加强野外用火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在森林防火期内以及节曰期间,严禁火种带入林区,严禁林区吸烟,严禁上山野炊,严禁在森林游览用火。促使人民群众自觉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意识,达到群防群治的效果。
通过开展此次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广大民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提高了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关注度,增强了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积极性,让森林防火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强化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营造了‘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浓厚氛围,取得了良好成效。此次活动共出动宣传车7部,人员30人。悬挂宣传条幅26幅,张贴宣传通告30张,发放护林防火宣传册、宣传单300多份,帮助解决了30余名群众关于森林防火的100多个疑问,在整个林区大力营造了“全民关注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支持森林防火,共同保护森林”的良好氛围,为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文字报道:周长振
责任编辑:孙   静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