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扎实做好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应急响应工作
发布日期:2021-01-26 信息来源:邹城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接济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后,我市通过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开展区域全面排查等措施,扎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以来,全市共检查企业、工地等1600余家次。

一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根据济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急通知及空气质量指数变化情况,1月24日19时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由橙色升级为红色,启动I级应急响应,向各镇街、有关部门下发《关于将环境空气污染预警等级升级为红色的紧急通知》,将预警信息通过电话、网络等传递到各镇街、有关部门及相关企业。

二是开展区域全面排查。重污染天气应急成员单位严格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实行全员上岗、24小时盯防,增加现场检查和夜间突击检查次数,督导检查工业企业、移动源、施工工地、燃煤锅炉等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确保限产限排等措施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减少污染排放。

三是加大督查督促力度。市生态环境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督办交办、现场核查、随机抽查等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日报制度,要求各镇街、相关部门每日巡查,随时发现解决问题,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利用电视台、电台、微信、微博等媒体,及时通报重污染天气成因、发展趋势以及采取措施,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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