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落地,实现弱有所扶目标,更好提升残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邹城市残联、邹城市助残志愿者协会动员爱心人士定向捐赠20万元,开展邹城市“复明助残”救助项目。为做好活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全市有手术指征且有康复意愿的城乡医保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建立市、镇街、村(社区)白内障患者发现、上报、治疗及预防、救助工作机制,巩固完善“全国白内障无障碍示范市”创建成果,有效预防白内障致盲,减少残疾发生。
二、救助对象
全市范围内参加城乡医疗保险的邹城市眼疾病患者。(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重点优抚对象、下岗困难职工以及低收入家庭的白内障患者和持残疾证患者、贫困家庭优先)。
三、救助数量和标准
此次救助共救助200名视障患者(16各分会各负责13名救助对象的推荐任务),具体标准如下:
白内障复明手术。选择手术项目指定晶体的患者,除正常医保报销后,费用由“复明助残”救助项目资金予以补贴,最高补贴1000元,剩余费用由定点手术医院承担。
选择手术项目指定晶体之外的折叠及高端人工晶体患者,救助患者需要承担自选人工晶体费用。
四、实施手术定点医院机构
邹城市助残志愿者协会根据爱心人士捐赠意愿,落实项目实施医院。
五、救助手术时间
2021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
六、资金来源
爱心人士定向捐赠20万元作为邹城市“复明助残”救助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每名贫困患者的救助、建档、回访等,超出部分由项目实施医院进行兜底。救助资金按月支付到位。
七、救助程序
(一)确定救助对象。邹城市助残志愿者协会总会和各分会组织志愿者助残服务队伍,深入村居(社区)进行眼病知识的宣传和救助的发动,根据眼病患者困难类别、条件等确定受助对象。
(二)实施救助。受助对象持本人身份证、其它有效证件,填写救助审批表到项目实施医院进行救助。
(三)建立救助档案。志愿者负责项目眼病知识的宣传和救助的发动档案的建立,项目实施医院负责救助病人的医疗档案建立。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助残志愿者协会统筹安排好项目实施,强化资金监管,各镇街残联、各分会做好工作的配合协调,确保项目筛查、健康讲座、救助实施及术后回访等工作顺利开展,项目实施医院负责按医疗规程负责医疗救助的实施。
(二)提高救助实效。项目实施医院投入专门力量,成立专项工作队伍,建立完善服务流程,规范做好项目的具体实施,严格救助资格审核,强化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进一步提高患者的安全防治意识。
(三)做好宣传工作。市助残志愿者协会、各镇街残联、各分会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媒体将救助政策广泛宣传到全市困难家庭,主动联系眼病患者家庭,帮助困难患者了解项目减免政策,让困难家庭得到实惠,彰显市残联、市助残志愿者协会、爱心单位善行义举,推动救助活动健康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