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济宁市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务资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2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意见》《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济人社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我市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务资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在我市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均可按规定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及有关政策要求

(一)申报评审条件

1.基本条件

符合我省工程技术领域相关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标准条件已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按照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2.等级申报条件

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

3.破格申报条件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技能人才,全国劳动模范中的技能人才,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国家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领衔人、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齐鲁大工匠”,世界技能大赛银牌、铜牌获得者,设区的市认定提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待遇的人员,可不受等级条件及学历资历限制,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

(二)按照《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29号)规定,申报工程技术、副高级职务资格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具体要求。已经取得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政府组织或社会认可的各类证书,可与申报材料一并提交,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高技能人才本年度申报职称,须提供2021以来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

(四)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严格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规定,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收费为每人次360元。

(六)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职称政策执行。

、网上申报及填报要求

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以及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等材料。

(一)网上申报及填报要求

1.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117.73.253.239:9000/rsrc/ww/login_gg.html)进行注册并填报。

2. 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系统设置,申报人员在填报系统时,申报系列请根据申报情况分别选择工程技术申报专业请按实际从事工作选择:广播电视工程、质量工程、建设工程(济宁试点)、水利工程、交通工程(济宁试点)、自然资源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冶金工程、黄金工程、煤炭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工程技术、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

3. 申报人员要严格按要求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填报的单位名称须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4. 学历信息: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要与学历学位证书信息一致,不得随意简写。

5. 现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现专业技术职称”按实际情况填写没有填写“无”“职业资格”填写现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获得资格时间”规范填写获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时间。

6. 聘任时间及年限:填写取得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及年限。

7. 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信息:填写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

8. 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共分论文/著作、专利、课题、获奖、其他五大类,每类填写数量不超过3项(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一成果取得多项奖项的只填写最高奖项。填写时应注明项目类别,如奖励:XXX二等奖论文:XXX”等。时间填写证书或有关文件的落款时间。位次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1/1;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3人合作完成,申报人为第1位,填写为“1/3”,著作类位次请规范填写为:主编2/3、副主编1/4、编委3/25等)。论文/著作无转载刊物的填写

9. 申报人员除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外,还必须上传本人照片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除此之外其余各项均不需上传附件。

(二)需报送的纸质材料类别、数量及要求

1.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15份(A3纸型,其中原件3份,必须是系统导出并双面打印)。

2. 学历及学位证书、现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年度考核登记表、外语/计算机证书、代表性成果、学术团体/社会兼职证书等原件,须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得的可不提供原件。

3. 2021)以来参加继续教育情况。

4. 六公开监督卡》1份。

5. 《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1份。

6. 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由所在单位出具《破格推荐报告》1份,写明申报人员符合何种破格申报条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 所有纸质申报材料请装入档案袋内,并按照材料装订要求(附件2)进行装订。

四、关于呈报单位审查及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

1.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要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做好申报前公示,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投诉受理部门、投诉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有条件的单位应同时在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其他申报材料可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经公示无异议、确定申报的,由单位填写《济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附件1),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申报人员材料一同报送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审核把关。

3. 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由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不符合评审条件;不符合填写规范;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有弄虚作假行为;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4.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单位意见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栏的负责人签名、盖章、日期等信息要填写完整,其中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栏要填写明确意见。

(二)呈报单位材料要求

1. 呈报单位在报送材料时,须报送从系统中生成打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2份(A4纸型,加盖印章)。

2. 论文著作发表出版时间、成果和奖励公布时间截止到2021117日。不受理各种用稿证明、电子刊物。申报材料时,请一次性上报所有材料,不受理补报材料。各呈报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在评审系统中的电子数据材料要在纸质材料报送前一次性上报。

3. 呈报单位在报送材料时,请将所有申报人员材料按照花名册名单进行排序,务必保证申报人员电子材料、花名册和档案袋装箱顺序完全一致。

4. 各呈报单位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中向济宁市工程技术职务资格级评审委员会(高技能人才申请评委会路径,提交申报人员电子材料。

五、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高技能人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材料采取集中时间受理申报材料的办法,请各呈报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安排专人将评审材料报送到指定地点。

报送时间:1021—28日(工作日)

报送地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一楼B102室(运河路与京杭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联系:赵康珍、孔伟

联系电话:0537-2968178 2536355,  2285696 


                    2档案袋目录、材料装订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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