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K23421890K/2021-06706 分        类 部门(镇街)文件
发布机构 千泉街道 成文日期 2021-11-23
文        号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千发〔2021〕59号关于转发《邹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11.21
发布日期:2021-11-23 信息来源:千泉街道 浏览次数:

各管区、村(社区),各部门:

现将邹城市下发的《邹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千泉街道党工委

                                       千泉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21日


邹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行动

实 施 方 案

 

2021年是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开局之年、关键之年,为全面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奋力攻坚全年工作目标,确保完成年度测评任务,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攻坚冲刺、力争先进”总要求,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牢创建为民靠民惠民理念,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强力推进基础设施大改善、城市环境大整治、文明素养大提升,全面提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市民参与度、群众满意度、城市美誉度,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群众生活品质,建设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二、重点任务

(一)市政设施攻坚提升

全面加强城区市政设施管护维修,主次干道、街巷路面硬化,道路路缘石设施完好,人行步道连续通畅、铺装平整、无松动缺失、无泥土裸露。公园广场、景区景点等座椅、地砖、亲水健身休闲设施、标识牌、公共厕所等基础设施完好。建成区内小街巷路面普遍硬化,无破损、松动、缺失道板砖等现象。加快道路维修建设,确保按期完工。排水设施完善、畅通,无积水、堵塞、污水溢流、露天排水沟渠、井盖损坏(丢失)现象。城区路灯、景观照明设施完好,装灯率、亮灯率均达到100%。完善道路绿化景观,补植公园广场、绿化带、行道树中缺株断档苗木,及时清理和修剪。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主次干道、商业大街人行道在路口、出入口设有缘石坡道,政务、文化、商业、医疗、交通等公共建筑和社区设有无障碍设施;公共卫生间有必要的无障碍设施。

牵头领导:徐相斌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局、市园林养护中心、市市容环境维护中心、市城市建设保障中心、市政公司、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二)公园、广场攻坚提升

公园、广场能够正常运行,设备维护及时;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无乱扔杂物现象;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积存垃圾、纸屑、烟蒂、污物现象,无随地吐痰现象;在显著位置运用多种形式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心关爱未成年人、“讲文明树新风”、诚信建设、文明出行、移风易俗、志愿服务、“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等公益广告;显著位置有景观小品公益广告(长与高不少于3米×3米,应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等内容,并设置有一定艺术造型的钢构、插牌、绿雕等景观化载体)。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规范停放、不占用绿化带、不影响行人通行,共享单车文明使用、规范停放,无违章停车现象。设置犬只禁入标识,并禁止入内。无乱搭乱建现象,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无占道经营现象。

牵头领导:徐相斌

牵头单位:市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园林养护中心、市市容环境维护中心、市消防救援大队、市交警大队,千泉街道、钢山街道、凫山街道

(三)环境卫生攻坚提升

城区日常保洁到位,垃圾清运及时;道路整体清洁,路面呈本色,人行道、路缘石、交通护栏、隔离墩、绿化隔离带保持干净;无暴露垃圾,无脏点死角;公共场所无积存垃圾、纸屑、烟蒂、污物现象;河道、池塘水面保持清洁,边坡、滩岸无垃圾、无杂物;抓好建筑工地环境卫生;居住小区卫生状况良好、无脏乱差现象,楼门内干净整洁,电表箱和各种空中缆线整齐规范,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垃圾中转站、箱(桶)完好、整洁;垃圾中转站、公共卫生间设施干净,周围无垃圾污水污迹、无明显异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配齐环卫设施并达标,保持各类环卫设施的完好和外观干净整洁。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强背街小巷、残垣断壁、荒芜庭院等整治,健全无害化卫生厕所管护长效机制,镇村环境干净整洁、管理规范有序、无明显脏乱差现象。

牵头领导:徐相斌

牵头单位:市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市容环境维护中心、市房产服务中心、市园林养护中心

(四)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及周边攻坚提升

各农贸市场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设置诚信建设等公益广告。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小广告乱张贴、乱涂写现象。市场内和出入口秩序井然,无占道经营。市场内外停车位应划尽划、车辆停放有序,无违章停车、乱停乱放现象。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有安全摄像头)、人防、消防设施等;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摊位、柜台、商铺、熟食专柜证照齐全,诚信经营、亮证经营,无过期、变质、伪劣食品。独立设置活禽售卖宰杀区域。

牵头领导:孔庆国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容环境维护中心、市消防救援大队、市交警大队,各镇街

(五)文明出行攻坚提升

完善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隔离设施,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隔离栏等设施进行更新完善,合理施划停车位,车辆、行人各行其道。广泛开展文明出行志愿引导服务,各执勤单位文明劝行志愿者按时到岗到位,并开展文明劝行活动,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和交通法规知识普及力度。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不遵守交通法规行为实施严管重罚,整治逆行、乱穿马路、乱闯红灯、乱停乱放、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行为,杜绝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在全市各类媒体持续通报典型违章违法行为,形成强大整治声势。加强公务用车、校车、共享单车、党员干部私家车等重点车辆管理,杜绝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实施公交车、出租车规范服务专项整治,车辆遵章行驶、规范服务,乘客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

牵头领导:薛  波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融媒体中心,各执勤单位

(六)小区改造攻坚提升

完善基础设施,规范管理秩序,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脏乱差现象,路面硬化、平整,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坑洼积水,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无小广告乱张贴,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无私搭乱建、乱晾乱晒、饲养家禽、宠物敞放现象;机动车、非机动车按规定停放有序,无乱停车现象。解决消防设施不完善、消防通道被占用问题。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公示服务项目,有管理制度和工作记录。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各单位到包保社区常态化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小广告清理、空中缆线整治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发动小区居民积极投身环境综合整治,参与小区管理,形成人人爱护居住环境的良好习惯,提升市民群众对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满意度。各单位到包保社区入户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基本知识,宣传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投放等文明卫生环保常识,做好居民问卷调查工作,保证问卷调查内容知晓率高、居民满意度高。省级以上文明社区显著位置有公益广告景观小品。

牵头领导:徐相斌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商业小区(有物业)由市房产服务中心负责,家属院由各归属单位负责,无物业管理的回迁小区、老旧小区等由所在社区负责,创城各包保单位

(七)空中缆线攻坚提升

严格执行“强电先行、弱电跟进”方案,按照强弱分设、横平竖直、高低一致、入管入盒、美观协调、无私拉乱接的标准施工。各强弱电运营企业按照隶属责任,梳理问题清单,对照文明城市创建要求,科学排定计划,盯紧整改进度,加强施工人员调配,从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及周边、汽车站及周边、商贸综合体及周边、社区居委会所在小区、医院及周边、学校及周边以及主次干道等重点点位和小区、家属院入手,逐步向整个城区延伸,提升整治效率和效果,确保年底测评前完成全部问题整改。

牵头领导:栾  涛、徐相斌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综合执法局、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八)不文明养犬攻坚提升

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在城区开展专项整治,查处未办证、不牵绳遛犬、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行为,居民区散养犬只、不牵绳遛犬、带犬进公共场所、携犬外出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现象明显减少,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强化犬类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做到社区、小区宣传全覆盖。持续通报典型案例,在全市形成不文明养犬整治氛围。

牵头领导:薛  波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房产服务中心、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千泉街道、钢山街道、凫山街道

(九)小广告攻坚提升

开展小广告专项整治,安排专人巡查,全面清除各自责任范围内的小广告。市综合执法局、各镇街负责对辖区范围内的街道、墙体、广场、公园和公用设施上各类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小广告进行清除。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家属院,由各物业公司、归属单位负责清除;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家属院,由各包保单位负责清除。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清除公交车、公交车站、汽车站、火车站及周边、医院、城市商贸综合体和综合写字楼及周边、商场超市及周边、农贸(集贸、批发)市场、景区景点、建筑围挡的小广告。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成立联合执法队伍,采取蹲守、巡逻查控、有奖举报等手段,严厉打击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小广告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调查核实取证后的各类小广告电话号码,由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实施停机处理。

牵头领导:徐相斌、薛  波

牵头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房产服务中心、邹城火车站、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创城各包保单位,各镇街

(十)校外培训机构攻坚提升

校外培训机构有开展培训和活动的办学资质,无超范围经营现象;培训和活动的管理规定中有主题内容、价值导向方面的要求;场所环境符合安全条件。

牵头领导:吴  婧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一)校园及周边环境攻坚提升

校园门前交通秩序良好;校园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显著位置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学校室内全面禁烟、没有吸烟现象。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性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

牵头领导:吴  婧、徐相斌

牵头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市市容环境维护中心

(十二)窗口服务攻坚提升

为民服务大厅、出入境办证大厅、各银行网点、营业厅等窗口单位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服务站点要有志愿者在岗服务(志愿者要佩戴志愿服务标识),公示服务项目,有管理制度和工作记录。服务场所落实门前责任制,内外环境整洁、秩序良好,有相应便民服务设施,无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

牵头领导:孔庆国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金融行业发展服务中心,邮政、移动、联通、电信、银行等行业单位

(十三)宾馆、饭店攻坚提升

宾馆、饭店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车辆停放有序,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乱设广告牌和占道经营现象。有明显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有符合规定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通畅,无占用、堵塞现象,逃生导向标识清晰规范,消防安全制度健全。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所有餐饮服务单位有“节俭养德”“文明餐桌”“光盘行动”“反对浪费”等温馨提示,每个餐桌有一个提示牌,提供公筷或公勺。

牵头领导:孔庆国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容环境维护中心、市消防救援大队

(十四)大型商场、超市及周边攻坚提升

大型商场、超市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展示不少于1处诚信建设公益广告、不少于1处“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公益广告。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收银台设有“保持一米线距离”提示牌或地面设有“一米线”提示标识。有明显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设有无障碍卫生间、母婴室,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等;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门前责任落实,管理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无违章停车。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烟头、无明显异味,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牵头领导:栾  涛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容环境维护中心、市消防救援大队

(十五)火车站、汽车站、公交车、出租车攻坚提升

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火车站、汽车站认真做好各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火车站、汽车站室内外公共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随地吐痰、躺卧公共座椅,不文明养宠物,小广告乱张贴、乱涂写等现象。车站广场管理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违章停车、停车乱收费现象。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设有无障碍卫生间和母婴室,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公厕保洁及时,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头、无明显异味,无侵占、锁闭现象。售票处、进站口设有“保持一米线距离”提示牌或地面设有“一米线”提示标识。组织开展出租车、公交车不规范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出租车随意掉头、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不主动出示发票、随意停靠、强超强会、行驶期间接打电话等行为进行整治。公交车设“老弱病残孕”专座,塑造公交车、出租车文明运营形象。

牵头领导:薛  波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邹城火车站、汽车站

(十六)志愿服务站点攻坚提升

建立有人员、有项目、有管理的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志愿服务站点在显著位置设有醒目的标识标牌;志愿服务者佩戴志愿者标识,主动热情服务,且能清楚告知志愿服务内容;有志愿服务内容、项目和便民服务设施;志愿服务台账资料完善,有准确详细的活动记录。

牵头领导:秦晓东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窗口单位,千泉街道、钢山街道、凫山街道

(十七)镇街驻地、农村综合环境秩序攻坚提升

在显著位置展示村规民约;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明显垃圾堆积、环境脏乱、道路坑洼现象;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违章停车、占道经营现象;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村居内公厕为卫生厕所或无害化厕所;无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现象;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镇街驻地每隔100米至少有1处公益广告。镇街驻地农贸市场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设置诚信建设等公益广告。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有规范的工作制度和组织架构;具备开展理论宣讲、市民教育、文化活动、科普宣传、健身活动等文明实践活动的设备条件;正常向群众开放。

牵头领导:田  野、徐相斌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各镇街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对照各自承担的攻坚任务,逐项细化措施,逐条压实担子,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制定各自攻坚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创城各项任务全面落实、精准达标。

(二)集中攻坚落实。包保市级领导要常态化下沉网格、现场办公,督导各网格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各单位要在精细化管理上下功夫,对照各自承担的文明城市创建任务查缺补漏、举一反三,确保圆满完成创建任务。严格对照点位创建标准,逐项排查、全面整改,确保各点位在国家测评中少丢分、得高分。完善“路长制”“网格化管理”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表面文章。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加强媒体宣传,开辟文明城市创建专栏,把正面宣传与反面警示结合起来,及时报道工作动态、曝光反面典型,广泛动员全市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创建。做好社会宣传,持续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主题宣传活动,不断丰富载体、拓展领域,广泛设置公益广告,营造创城浓厚氛围。强化入户宣传,组织全市党员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团体志愿者广泛开展入户宣传,引导广大市民群众积极支持创城、参与创城。

(四)强化督导考核。市创城办要全面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督导调度、协调指导,建立跟踪督办、专项督办、重点督办等工作机制,定期通报排名,倒逼责任落实。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行动滞后、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并撤销文明单位称号,影响全市创城工作大局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此件公开发布)

千发〔2021〕59号关于转发《邹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