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教办、街道教育科,农村各中学,直属各学校、单位,机关事业科室:
根据济宁市教育局、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基层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济教字〔2021〕66号)精神和工作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根据国家、省文件规定,只有在中专中小学(含幼儿园)、教科研部门等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专职教研员,才能申报中专中小学教师职称,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申报。
二、基本条件、资历条件和业绩能力水平
(一)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的人员,须符合《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6号)所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历条件和业绩能力水平。
(二)申报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的人员,须符合《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2号)所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历条件和业绩能力水平。
(三)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的人员,须符合《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3号)所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历条件和业绩能力水平。
(四)申报实验技术职称的人员,须符合《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验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4号)所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历条件和业绩能力水平。
以上文件见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hrss.jining.gov.cn/。
三、严格标准,严格程序,明确申报推荐职责
(一)要严格按照现行评价标准条件中规定的基本标准、业绩能力、任职资历等要求,全方位审核把关各系列职称申报材料,符合标准要求方可申报推荐。《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已延长有效。
正高级教师要体现培养教育家型教师政策导向,严格按照“在县(市、区)或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公认为教育教学领军人物”等申报条件,把好第一关。
(二)严格推荐程序。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验审的申报推荐办法。学校的组织推荐工作方案,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通过,并成立由专家和一线教师组成的推荐委员会(7人以上,其中在专业技术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不少于80%),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学校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三)坚持公开公示监督制度。坚持“六公开”监督卡制度,单位在评议推荐参评人员时,要公开专业技术岗位数量、任职条件、推荐办法、申报评审材料(包含评审表、一览表、论文论著、各类证书、任教情况等)、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坚持申报推荐公示制度,推荐人选确定后,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未经公示或有异议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不得上报。
(四)各司其职,明确责任。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所在单位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主管部门审查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呈报部门负责审核申报材料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齐全。严格落实“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制度,严禁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四、申报方式
2021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ww/login_gg.html)进行填报。建议使用谷歌或IE10 以上版本浏览器(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操作手册 V3.0版,见附件7)。每人只能选择申报一种职称类别。
在该系统中,申报教师按填报要求上传附件(见附件4)。
五、上报材料要求
(一)单位上报材料
1.《2021年度单位职称推荐工作责任书》每个单位1份,教办所辖小学由教办收齐,教办主任签字后统一上交(见附件5)。
2.展示课视频,以教办、农村中学、市直学校为单位汇总上报,建立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单位+视频。
3.展示课视频汇总表及电子版。
4.2021年上半年(2月—7月)的教案扫描成PDF(大小不超过 200M),不再上传。命名方式:单位+姓名;单位汇总后统一上报。
5.申报人员在系统中上传的所有附件的电子版材料(PDF版),每人一个文件,命名为单位+姓名;单位汇总后上报。
6.单位推荐工作报告。包括工作开展情况、推荐程序、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及结构比例、公示情况等,加盖公章;公示照片留存待查。
(二)个人上报材料
1.《山东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1 份,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导出、A4 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无涂抹、无改动。填报要求见附件4。
2.《山东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高级12 份(至少3份原件)、中级13份(至少3份原件),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导出并双面打印,A3 纸型,无涂抹、无改动。填报要求见附件4。
3.《济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2 份,A4 纸打印。
4.评审依据的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与最高学历不一致的,同时提交;非国民教育序列毕业证书(如党校、干部函授大学等证书)不予承认。学历学位证书丢失,可由县以上教育部门查阅人事档案后出具证明,并复印档案加盖人事档案章。
5.教师资格证书。
6.现专业技术职务及同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资格证书丢失,须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或由县以上教育部门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呈报)表复印件,并加盖人事档案章。
7.现专业技术职务及同级专业技术职务包括首聘在内的所有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聘期间断的,用人事科提供的样表补齐,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8.继续教育证明。个人登录济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从年度完成情况栏目中,打印2017至2021年学时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9.年度考核表或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申报高级提交近5年(2016-2020年)考核表,申报中级提交近4年(2017-2020年)考核表。各单位复印申报高级、正高级人员考核表时间安排见附件9。申报中级人员考核表由所在单位复印考核花名册。
10.申报高级提交近5年的师德考核档案(2016-2020年),申报中级提交近4年的师德考核档案(2017-2020年),由学校提供。
11.申报高级提交近5学年的备课本(2016.09-2021.06),申报中级提交近3学年的备课本(2018.09-2021.06)。教案封面须加盖学校(单位)公章、校长签字,标注如“2018-2019 上学期第 X本,X/X”字样。
12.提交课堂教学展示课教案(手写)和《学校评价意见表》(1份、A4 纸打印),展示课内容与现在教学进度一致,授课时间实事求是填写,展示课教案封面须由专家、校长签字,学校盖章。
13.申报高级提交展示课视频。要求为完整的展示课视频,视频资料中,课堂全景、师生互动、听课专家等镜头不少于三分之一。视频格式为“mp4、flv”等视频格式,视频大小不超过 200M。视频文件命名方式:“地市代码(2 位)+序号(4 位)+身份证号”。地市代码:济宁为 08,序号编号见附件2。如编 号 为 7 的 人 员 的 视 频 资 料 命 名为“0800073708xxxxxxxxxxxxxx”。各单位视频编号排序由各单位指定。援疆、援藏、援重庆人员的视频编号放在单位最后,如果没有编号,可向人事科申请。申报系统中不需上传展示课视频,以镇教办、市直学校、农村中学为单位统一报送。
单位填写《展示课视频汇总表》1 份,A4 纸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
14.县级以上获奖证书(包括师德、班主任及其它育人工作奖励)、教学获奖、教研获奖,各限报3件。未经人事部门批准的系统内部表彰,以及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等奖励不予受理。
15.论文、著作教材及作品。由申报单位负责查伪(提交在中国知网等网站查询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限3件。
16.《“六公开”监督卡》1 份,A4 纸打印。
17.《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1 份,A4 纸双面打印。
18.《个人承诺书》1 份,A4 纸打印,签署本人姓名和日期。
19.公开课教学情况等其它未提交材料由各呈报部门负责审核,审核结果如实填入申报表中,不再提交材料。
20.《职称材料审核责任人签字表》1 份,A4 纸打印,学校、主管部门、呈报部门依次对申报人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如发现审核人员弄虚作假或把关不严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1.《专家委员会推荐意见表》1 份,A4 纸打印。
22.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
23.科研成果及奖励证书。
24.材料袋由个人准备,大小适宜,可参考附件中的样式。封面应清晰标明申报人姓名、单位、任教学科、拟晋升职务,晋升方式等基本信息。
25.核心期刊论文、论著等材料作出的学术规范承诺书1份,A4 纸打印。
26. 申报人员任教时间及课时量证明1份,A4 纸打印。
六、省统一推荐名额分配
省统一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1。
七、报送材料要求
1.报送地点:邹城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图书馆一楼西会议室
2.高级报送时间:12月18日-20日(附件3),中级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评审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评审资格。
4.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审核,请各申报人按照填报说明规范填报。凡有以下情形之一,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3)不符合填写规范;(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5.联系人:翟发强 13905377697,李伯路 13705473540
附件:
1.2021年度推荐数额分配表
2.高级视频编号分配表
3.报送申报材料时间安排表
4.系统填报说明
5.有关常用表格
6.上级文件政策依据
7.系统使用指南及常见问题解决办法
8.装订示例
9.复印考核表时间安排(高级)
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