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1666X3/2021-05901 | 分 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16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关于邹城市阳光一百新一中文具店销售假冒专利产品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16
发布日期:2021-12-16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公示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救济渠道 | 涉案产品控制 | 处罚机关 | 公示时间 |
邹市监处罚〔2021〕719号 | 邹城市阳光一百新一中文具店销售假冒专利产品案 | 当事人销售的产品专利号因届满终止失效已经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7年6月16日公告无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年修正版)第六十八条的规定 | 邹城市阳光一百新一中文具店 | 370883**********07 | 陈德真 | 1.没收违法所得壹佰元叁拾伍元(¥135.00); | 2021年12月9日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 不涉及产品 | 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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