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1666X3/2021-05901 分        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12-16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关于邹城市阳光一百新一中文具店销售假冒专利产品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16 发布日期:2021-12-16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救济渠道

涉案产品控制

处罚机关

公示时间

邹市监处罚〔2021〕719号

邹城市阳光一百新一中文具店销售假冒专利产品案

当事人销售的产品专利号因届满终止失效已经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7年6月16日公告无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年修正版)第六十八条的规定

邹城市阳光一百新一中文具店

370883**********07

陈德真

1.没收违法所得壹佰元叁拾伍元(¥135.00);
2.罚款壹佰元叁拾伍元(¥135.00);
以上罚没款共计贰佰柒拾元整(¥270.00)

2021年12月9日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不涉及产品

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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