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邹城市城区居民危险房屋改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反馈情况
发布日期:
2021-12-02
09:30
信息来源: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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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2月1日通过邹城政务网对《邹城市城区居民危险房屋改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公示如下:
一、部门意见征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各成员单位发送了征求意见函,钢山、千泉、自然资源规划、行政审批等单位提出修改意见:1、房屋维修和加固是否需要进行审批;2、核实改造范围;3、建议去掉自然资源规划部门部分责任条例;4、对验线、验收或产权工作流程提出建议。
采纳情况如下:1、针对“房屋维修和加固是否需要进行审批”问题,已向反馈单位进行解释“房屋安全鉴定为A级或B级,需进行维修或加固房屋,正常进行申请改造,无需自然资源规划、行政审批部门审批,所属镇街、住建部门出具改造意见,综合执法部门出具备案意见”;2、“核实改造范围”意见已采纳,《方案》更换改造边界道路规范性用名,不使用口语化表述;3、“建议去掉自然资源规划部门部分责任条例”意见已采纳,《方案》已去掉“提出规划条件”内容;4、“对验线、验收或产权工作流程”建议,已采纳,根据各单位职责职能进行验线或验收工作,新建房屋不改变房屋层数、面积,正常沿用过去产权证明。
二、网上公示
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2月1日通过邹城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截至公示期满未接到反馈修改意见建议电话或邮件。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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