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1666X3/2021-06001 分        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12-24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关于邹城市金栗圣烟酒百货超市销售假冒专利的产品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24 发布日期:2021-12-24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救济渠道

涉案产品控制

处罚机关

公示时间

邹市监处罚〔2021〕260号

邹城市金栗圣烟酒百货超市销售假冒专利的产品案

销售专利权终止的运河湾麻辣嫩鱼调味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八条

邹城市金栗圣烟酒百货超市

92370883MA3NJCRL3E

王娟

1、没收违法所得贰拾捌元(¥28.00元);
2、罚款贰拾捌元(¥28.00元);
罚没款合计伍拾陆元整(¥56.00元)。

2021年12月24日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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